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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法典相关的论坛

  •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发布2011年“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简称CAC)是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共同创建的协调各国食品法规、技术标准的唯一政府间国际机构。 2005年7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第28届会议批准设立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其前身是CCFAC,主要职责为:制定或认可各项食品添加剂允许的最高量;准备优先考虑的食品添加剂名单;指定各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推荐食品添加剂特性和纯度技术规格;审议对确定食品中存在添加剂的分析方法等。 2011年7月底,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发布2011年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替代2010年版本的《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

  • 【分享】美国公布《2009年FDA食品法典》

    2009年11月9日,美国FDA公布《2009年FDA食品法典》。新的FDA食品法典是美国总统全面关注公众健康的食品安全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美国各级政府监管食品服务行业和食品零售行业提供科学合理的法律基础。新法典重在统一包括美国联邦、州、地区、种族和领土在内的美国整个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标准,增加美国整个国家的食品安全体系的监管效率。 《2009年FDA食品法典》是美国FDA公布的第七版FDA食品法典,其前一版本是于2005年发布,并于2007年补充。《2009年FDA食品法典》较前一版本有六点重大变化处:新食品法典将每个条款指定为“优先条款”、“优先基础条款”或“核心条款”而取代之前版本的“关键条款”和“非关键条款”,以协助食品行业和监管机构优先实施食品安全干预措施和监管; &由于绿叶蔬菜是过去十多年多种食物源性疾病爆发的根源,新食品法典将绿叶蔬菜纳入到食品中,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温度对其进行操作; &增加要求提高食品服务行业和零售行业中从业人员对食品过敏源的意识; &儿童食品菜单中不再允许出现未煮熟的肉碎; &增加了新的关于动物产品间断性烹饪的定义和标准,以提高动物产品间断性烹饪方法的安全性; &加强或阐明了一些有关设备以及表面清洁和消毒的要求。[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116663.shtml]美国《2009年FDA食品法典》[/URL]

  •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概览”直播讲座来袭,快来了解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概览”直播讲座来袭,快来了解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b]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概述[/b]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于1961年建立的政府间协调食品标准的国际组织,它是通过建立国际协调一致的食品标准体系来促进公平的食品贸易,保护消费者的健康。CAC成为WTO缔约国在食品贸易中必须遵守的食品法典。CAC有一整套完整的食品国际标准体系,并以食品法典形式向所有成员国发布食品的产品标准、技术规范、准则、限量标准、食品的抽样与分析方法及农药、食品添加剂、兽药评估、污染物准则。[b][color=#ff0000]直播时间:[/color][/b]12月11日 9:30[b][color=#ff0000]报名链接:[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ykt/Course/Live/Index?sId=131[/url][/color][color=#ff0000]授课专家:[/color][/b]朱坚,上海海关(原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研究员。任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委员和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委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SAC/TC118)、全国食品进出口检验及认证体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4)和全国进出口食品安全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5)委员,任《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杂志编委会委员。参与完成直属局以上科研7项,参与完成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35项、地方标准2项,公开发表论文38篇,主编和参与编写著作12部。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共三项、二等奖二项、三等奖共三项。[color=#ff0000][b]内容介绍:[/b][/color]本讲座将从国际食品法典的由来及背景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概况;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组织结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规则;科学原则在法典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应用;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网络资源等方面对国际食品法典的总体情况进行介绍。[b][color=#ff0000]温馨提示:[/color][/b]直播结束后可回放,有效期两年,购买后不支持退款、转让;如需开票,请在购买支付页面填写发票信息;更多课程咨询及购买课程时遇到任何问题请联系客服人员微信[img=,512,512]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12/201812051144426184_4043_3224499_3.jpg!w512x512.jpg[/img]

  • 【分享】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公布新的食品法典

    P***测试了解到,2009年11月9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公布了新的食品法典(2009 FDA Food Code)。这为监管零售商和食品行业等服务领域提供了一个科学合理的技术和法律基础,同时也是美国总统为保证食品供应安全而制定的关于全面关注公众健康的食品安全框架的关键组成部分。新法典的实施将为各级政府提供实用、科学的指导和管理,其强制性条款有助于缓减食源性疾病的风险。新食品法典的重大变化包括: 新食品法典将每个条款指定为“优先内容”、“优先基金内容”或“核心内容”而取代之前版本的“关键内容”和“非关键内容”的说法,以协助业界优先实施食品安全干预措施和开展检查; 削减食品法典中纳入的需要时间和温度控制的绿叶蔬菜; 增补提高食品行业工人在食品服务和零售环境下的食品过敏源问题的要求条款; 儿童菜单选项中不允许出现未经煮熟的肉碎; 在新法典中增补了动物产品间断性烹饪的定义和标准条款,以提高上述烹饪方法的安全性; 加强或澄清了一些有关设备以及表面清洁和消毒的要求。P***测试建议广大食品企业对新的法案进行学习,以便使产品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可以通过学习美国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思路,使本企业的质量安全更上一层楼。

  • 【转帖】欧盟食品法典采用新的膳食补充规定

    2009年7月6日,据NUTRAINGREDIENTS网站消息,欧盟食品法典委员会(CAC)通过了新的食品补充剂规定,包括实现健康声明的建议。该补充剂规定目前已经成为正式法典标准和准则,内容包括:实现科学的健康声明建议;营养风险分析原则;阿拉伯胶的规定;膳食纤维的定义和目录;食品补充剂内8种食用色素的使用。采纳的实现科学健康声明的建议考虑了健康声明实现的所有可利用的科学数据并权衡了实现科学健康声明的证据,而过去食品法典有关的健康声明一般原则仅包含了声明的定义以及可能产生误导的须禁止的声明种类。此外,新的营养风险分析原则为未来食品法典在食品补充剂内使用维生素、矿物质及其他物质的风险评估方法的应用提供了一个坚固的框架。对于阿拉伯胶食用色素的规定,欧盟食品法典委员会也批准其限量为10毫克/公斤。另外,食品补充剂内采纳的8种食用色素分别为:诱惑红、焦糖色、类胡萝卜素、叶绿素铜络合物、固绿、葡萄皮提取物、靛蓝、氧化铁。关于纤维定义,新规提出了膳食纤维的定义和目录,区分了三大类碳水化合物聚合物,并提供了营养声明中“膳食纤维来源”声明以及“高膳食纤维”条件的规定。

  • 【分享】新西兰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

    [size=4] 近日,新西兰食品安全局(NZFSA)发布了对《新西兰(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食品标准2002》的第31号修订案。[/size][size=4] 该修订案对《食品标准法典》作了第117号修订,主要内容如下:[/size][size=4] 1、允许在糖霜和糖粉中使用食用色素3号赤藓红;[/size][size=4] 2、允许使用由转基因玉米(耐除草剂)Line DP-098140-6加工的食品;[/size][size=4] 3、允许使用β-半乳糖苷酶作为加工助剂(酶);[/size][size=4] 4、允许使用麦芽四糖淀粉酶作为加工助剂(酶)。[/size][size=4] 该修订案将于2010年9月2日生效。[/size]

  • 【转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简介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简介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建立,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确保食品贸易公平为宗旨的一个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政府间组织。自1961年第11届粮农组织大会和1963年第16届世界卫生大会分别通过了创建CAC的决议以来,已有173个成员国和1个成员国组织(欧盟)加入该组织,覆盖全球99%的人口。CAC下设秘书处、执行委员会、6个地区协调委员会,21个专业委员会(包括10个综合主题委员会、11个商品委员会)和1个政府间特别工作组。 [co

  • 【转帖】浅析国际食品法典与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浅析国际食品法典与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农药科学与管理, Pesticide Science and Administration,2010年 01期 )摘要: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CAC)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建立,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确保食品贸易公平为宗旨的一个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政府间机构。食品法典的作用:食品法典以成为全球消费者、食品生产和加工者、个各国食品监管机构和国际食品贸易中重要参照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RR):是CAC下属的综合主题委员会。CCRR讨论通过的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再经当年的CAC大会通过后,成为CAC标准。CAC农药残留标准几乎涉及所有种植、养殖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经CAC审议通过后,成为WTO认可的涉及农药残留问题的国际农产品及食品贸易的仲裁依据,对全球农产品及食品贸易产生着重大的影响。

  • 【资料】CAC食品法典(抽样和分析方法)

    [size=4][font=黑体]CCPR每年一本的分析方法索引(手册、论文、专著);CCMAS中添加剂仍用DBM方法作为过渡方法。1993-1998国际食品法典的抽样和分析方法有如下10类要出台:CCPR——肉与肉制品(新的)农残抽样方法已经23TH CCPR通过、19TH CAC认可,因此84版的抽样方法已被91版取代。CCPR——蛋、乳及乳制品中农残测定方法和抽样方法20 TH CAC同意进入第6步,兽药残留分析与取样方法法典标准正在连续搞,但:CCRVDF——1992 7 TH CCRVDF已对14种兽药残留分析方法进行了讨论,但尚未形成CAC方法FAO——黄曲霉素/花生、玉米抽样计划 1993.5罗马FAO 专门研究草案CCPR——水产品中农残分析和取样方法 20 TH CAC同意第6步CCFAC——食品添加剂分析与取样方法已送20 TH CAC讨论,现又交各国政府评价,再汇总意见转交CCMAS 95年21 TH CAC通过。CCMAS——CCMAS已准备可用于国际贸易的“通用抽样法规指南”送交各国政府评价后,于1994.3.21-25匈牙利CCMAS 10 TH 通过,由英国、日本负责,包括样品管理、抽样计划、商品常规控制简易抽样方案,抽样方案的接受依据,抽样的数理统计依据等。CCFFP——鱼和水产品分析方法(含取样)由鱼和水产品法典委员会继续进行讨论——1998年以前CCNFSDU——营养和特种膳用食品分析方法,由营养和特种膳食分委员会继续讨论——1998年以前[/font][/size]

  • 【转帖】澳新食品标准局拟修改食品标准法典

    2010年12月15日,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公布了拟修订食品标准法典(Food Standards Code)的细节内容,同时邀请利益相关组织和个人就修订事项进行评论。   拟修订内容包括:批准转基因玉米、甜菊醇作为高倍甜味剂、特殊药用食品。   任何人都可以申请修改食品标准法典,澳新食品标准局对任何的食品、物质以及食品生产技术进行评估,并进行管理效果分析,确保修改结果有益于社会。   澳新食品标准局将于2011年2月9获得修改意见书。

  • 《美国食品化学法典》拟增加益生菌等多种食品成分质量标准

    据国外食品类网站报道,近日《美国食品化学法典》拟增加益生菌等多种食品成分质量标准,这些食品成分包括益生菌、甜菊糖苷、苯酸盐、婴儿配方奶粉以及调味品,目前美国药典委员会(USP)正在征求行业意见,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31日。 原文链接:

  • 《美国食品化学法典》拟增加益生菌等多种食品成分质量标准

    据国外食品类网站报道,近日《美国食品化学法典》拟增加益生菌等多种食品成分质量标准,这些食品成分包括益生菌、甜菊糖苷、苯酸盐、婴儿配方奶粉以及调味品,目前美国药典委员会(USP)正在征求行业意见,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31日。 原文链接:

  • 美国食品化学法典增加新质量标准

    美国食品化学法典增加新质量标准 来源: WTO 检验检疫信息网 时间: 2011-09-08 美国药典食品化学法典(FCC)日前起草了新的质量标准,涵盖婴儿配方成分、功能食品成分、甜味剂和食品色素。新的质量标准正征求公众意见,截至日期为 9 月30日。新增内容有: 钼酸钠:必需微量元素钼的来源,可用于稍大些的婴儿和幼童的配方中,作为一种食品增补剂满足特定的膳食需要。这是全球首个有关此成分在食品中应用的详细规定。FCC建议每日限量在45微克。FCC还制订了许多婴儿配方成分的标准,如核苷酸等,而且其中许多都是新近才加入到药典中去的。海藻油来源的DHA:鱼油中的一种必需omega-3脂肪酸,其因盛传的健康作用而被添加到多种功能性食品中。FCC 制订了其他来源的 DHA 的质量标准及 ARA 油(omega-6脂肪酸)的质量标准。这些成分通常用于传统及功能食品中,某些也用于婴儿配方中。 新橙皮苷二氢查尔酮(NDHC):这种植物源甜味剂甜度是蔗糖的 340 倍左右,可用于软饮料、口香糖、乳制品及甜点等食品饮料中。NDHC 可有效修饰柑橘成分的苦味。欧盟已批准NDHC作为甜味剂使用,并取得在美国的GRAS身份。但是,NDHC在美国的应用并不怎么流行。 三种合成红色素:FCC 新增了苋菜红、偶氮玉红和胭脂红这三种色素的标准和质量规范。国际上部分国家已批准了这三种色素的使用,包括部分欧洲和亚洲国家。但是,美国并未将其列入7种批准使用的合成色素中。

  • 【转帖】食品法典发布细菌和化学物质新标准

    2009年7月7日,据食品导航网站消息,欧盟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于本周批准了30个有关丙烯酰胺、较大婴儿配方奶粉、即食食品李斯特检测的准则和操作守则。1.减少食品中的丙烯酰胺,防止马铃薯加工过程中致癌物质的形成。措施包括对原料,其它配料的增补及加工和加热等步骤的要求,据悉,该物质2002年首次发现用于碳水化合物较多的食品的煎、烤过程;2.即食食品单核增生性李斯特菌。新的致命细菌的微生物检测及环境监测参数将获得批准;3.减少多环芳烃的污染。食品法典采纳了减少从食物中摄入多环芳烃的第一项指南;4.粉末状较大婴儿配方奶粉。食品法典委员会批准了6岁以上较大婴儿配方奶粉中沙门氏菌和细菌的标准,其中2008批准的6岁以下粉末状婴儿奶粉中坂崎肠杆菌细菌的特定标准将适用于较大婴儿配方奶粉。5.预防咖啡中赭曲霉素A污染。新指南将确保咖啡的制造国制定和执行自己国家的预防及减少赭曲霉素A污染的计划。

  • 【简讯】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会议于北京召开

    第40届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会议4月21日在北京召开。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他强调,更加广泛地参与食品安全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是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重要途径,承担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持国工作,有利于我国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对促进中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届会议是中国作为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持国第二次组织召开的法典会议。会议将重点研究食品添加剂法典通用标准,商品标准中食品添加剂规定纳入食品添加剂法典通用标准,香料使用准则(草案),加工助剂、食品添加剂国际编码系统,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等问题。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秘书处官员及来自66个成员国和组织、30个国际非政府组织的26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  陈啸宏说,中国经过两年努力,采用危险性评估手段,参考国际标准修订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与国际《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基本接轨,今年付诸实施。同时,中国还加大食品添加剂危险性评估力度,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采取了专项整治等执法监督手段,联合行业部门,推动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制定工作,规范行业发展。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是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于1962年共同创建的协调各成员国食品法规、技术标准的唯一政府间国际机构,其制定的标准是世界贸易组织中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规定的解决国际食品贸易争端、协调各国食品卫生标准的重要依据。1984年,我国正式加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并成立由卫生部任组长的中国食品法典委员会。

  • 2011年“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发布(欢迎资料补充~~)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简称CAC)是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创建的协调各国食品法规、技术标准的唯一政府间国际机构。  2005年7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第28届会议批准设立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其前身是CCFAC,主要职责为:制定或认可各项食品添加剂允许的最高量;准备优先考虑的食品添加剂名单;指定各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推荐食品添加剂特性和纯度技术规格;审议对确定食品中存在添加剂的分析方法等。  2011年7月底,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发布2011年“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替代2010年版本的“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

  • 美国食品化学法典增加新质量标准

    美国药典食品化学法典(FCC)日前起草了新的质量标准,涵盖婴儿配方成分、功能食品成分、甜味剂和食品色素。新的质量标准正征求公众意见,截至日期为9月30日。新增内容有: 钼酸钠:必需微量元素钼的来源,可用于稍大些的婴儿和幼童的配方中,作为一种食品增补剂满足特定的膳食需要。这是全球首个有关此成分在食品中应用的详细规定。FCC建议每日限量在45微克。FCC还制订了许多婴儿配方成分的标准,如核苷酸等,而且其中许多都是新近才加入到药典中去的。 海藻油来源的DHA:鱼油中的一种必需omega-3脂肪酸,其因盛传的健康作用而被添加到多种功能性食品中。FCC制订了其他来源的DHA的质量标准及ARA油(omega-6脂肪酸)的质量标准。这些成分通常用于传统及功能食品中,某些也用于婴儿配方中。 新橙皮苷二氢查尔酮(NDHC):这种植物源甜味剂甜度是蔗糖的340倍左右,可用于软饮料、口香糖、乳制品及甜点等食品饮料中。NDHC可有效修饰柑橘成分的苦味。欧盟已批准NDHC作为甜味剂使用,并取得在美国的GRAS身份。但是,NDHC在美国的应用并不怎么流行。 三种合成红色素:FCC新增了苋菜红、偶氮玉红和胭脂红这三种色素的标准和质量规范。国际上部分国家已批准了这三种色素的使用,包括部分欧洲和亚洲国家。但是,美国并未将其列入7种批准使用的合成色素中。

  • 【分享】国际食品法典委认为面粉增白剂限值过宽

    据《北京青年报》讯 记者从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第41届会议上获悉,20种食品添加剂的新标准或修订标准,以及111种香料的新标准即将出台,并将于今年7月在国际食品法典大会上进行审议,核准后将成为新的国际食品添加剂标准。 对于国内消耗比较大的食品面粉添加剂的使用规定,会议认为,以往的二氧化氯(漂白作用)2500毫克/公斤的限值过宽,其可接受的水平应为普通面粉0-40毫克/公斤、特殊面粉为40毫克/公斤-75毫克/公斤。对于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此次会议认为原有的规定是合适的。

  • 【简讯】第40次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会议在北京成功闭幕

    2008年4月28日上午,卫生部就第40届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会议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代表团食品添加剂方面相关议案及取得的成果,并回答记者提问。  第40次CCFA会议的筹备情况  按《食品法典程序手册》要求,中国履行了对CAC和各成员国的承诺,为CCFA会议提供了英语、法语、西班牙语和中文等四种语言的文件和同传服务,提供会议技术文件12000余份。  为了保证委员会在技术层面更有效的讨论议题,2008年4月19日召开了“食品添加剂法典通用标准(General Specification of Food Additives, GSFA)”工作组会议,30个成员国及组织,22个观察员组织参加。经过热烈、充分的讨论,工作组提出了12项具体的技术性建议,特别是成立特设实际工作组的建议,得到本次委员会的采纳,中国将参与工作组的工作。工作组将在下届会议之前召开会议,审议电子工作组的报告和评议意见,提交第41届CCFA审议。同时,为了在全球推广GSFA,2008年4月20日,陈君石主席主持了“GSFA在线培训和研讨会”,国内外代表参会踊跃,反映良好。

  • 【资料】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全部食品标准pdf整理

    下载地址: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160290.shtml20110210-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全部食品标准pdf整理资料简介20110210-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全部食品标准pdf 313个标准,pdf格式,中英文标题对照。 Title 中文标题翻译 Title中文标题翻译Standard for Fresh Fungus "Chanterelle"关于蘑菇"Chanterelle"的标准Regional Standard for Canned Humus with Tehena关于罐装“Humus with Tehena”的区域标准Regional Standard for Canned Foul Medames关于罐装污染“Medames”的区域标准Regional Standard for Tehena关于“Tehena”的区域标准Regional Standard for Fermented Soybean Paste豆鼓酱的区域标准Regional Standard for Ginseng Products人参产品的区域标准Regional Standard for Gochujang关于“ Gochujang”的区域标准General Standard for the Labelling of Prepackaged Foods包装食品标签的一般标准Standard for Canned Salmon罐头中沙门氏菌的标准Standard for Honey蜂蜜标准Standard for Preserved Tomatoes西红柿的贮藏标准Standard for Canned Applesauce罐头器具的标准Standard for Edible Fats and Oils not Covered by Individual Standards关于非个体可食用油脂的标准Standard for Olive Oils and Olive Pomace Oils橄榄油和橄榄油渣的标准Standard for Quick Frozen Finfish, Eviscerated or Uneviscerated速冻长须鲸、“Eviscerated”或“Uneviscerated”的标准Standard for Canned Shrimps or Prawns罐装虾仁或虾的标准Standard for Edible Fungi and Fungus Products可食用菌类的标准Standard for Dried Edible Fungi可食用菌类干制品的标准Standard for Quick Frozen Peas速冻豆类的标准Standard for Canned Pineapple罐头菠萝的标准Standard for Quick Frozen Strawberries速冻草莓的标准Standard for Special Dietary Foods with Low-Sodium Content特殊食物中最低钠含量的标准Standard for Canned Mushrooms罐装蘑菇的标准Standard for Processed Tomato Concentrates浓缩番茄酱加工过程的标准Standard for Canned Raspberries罐装覆盆子的标准Standard for Canned Pears罐装梨的标准Standard for Canned Strawberries罐装草莓的标准Standard for Table Olives橄榄油药丸的标准Standard for Raisins葡糖干的标准Standard for Quick Frozen Raspberries速冻覆盆子的标准Standard for Canned Tuna and Bonito罐装金枪鱼和鲣的标准Standard for Infant Formula and Formulas for Special Medical Purposes Intended for Infants婴儿配方特殊药品的标准Standard for Canned Baby Foods罐装婴儿食品的标准Standard f

  • 【简讯】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第40届年会在杭州召开

    4月14日,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第40届年会在杭州召开,这是中国第二次作为主持国承办CCPR会议。会议将重点审议食品和饲料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RLs)的标准草案、41种农药在蔬菜、水果、粮食、肉类、禽类等动植物产品中约500项MRLs值,制定MRLs优先审议的农药名单。  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联合国粮农组织驻华代表赛奇托莱克女士出席开幕式并致辞。CCPR会议主席、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宗懋主持了会议。  危朝安指出,中国高度赞赏和支持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工作,积极参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活动,遵守国际食品法典规则,履行应尽国际义务,推进国际食品法典的发展。作为CCPR主持国,中国政府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并支持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工作,为CCPR及其秘书处的工作提供人力、物力和经费方面的支持。  危朝安强调,中国政府十分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在农药残留标准的制定过程中,中国政府参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已制订发布涉及农产品及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1800余项,行业标准2900余项,其中强制性国家标准634项。目前,通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GAP)生产,不断加强产地检测和市场检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逐步完善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今年8月份,第29届奥运会和第13届残奥会都将在北京召开,中国农产品及食品的供应与质量安全完全可以满足各国运动员、裁判员和观众的需要。  赛奇托莱克女士在致辞中表示,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特别赞赏中国政府近期在保障农产品数量和质量安全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举措,向世界证明了中国的粮食储备是充裕的,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依靠自己解决吃饭问题,就是对世界人民的最大贡献。

  •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修订多项食品安全标准

    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消息,7月14日至18日负责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2014年度大会在日内瓦举行,来自170个成员国的约700名代表出席。 据媒体报道,中国此次派出20余人的代表团出席会议,成员来自国家卫生计生委、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工信部等。 本次会议讨论通过一系列新的食品安全标准,这包括重金属、农残等限量标准以及部分操作规范。 新通过的食品安全标准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农残限量:CAC提议将香蕉中敌草快的最大残留限量修订为0.02mg/kg,将丙环唑在李子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修订为0.6mg/kg。2.玉米与玉米产品当中伏马菌素的最大限量:CAC将玉米当中伏马菌素的限量定为4mg/kg,将玉米粉与玉米制品当中的限量定为2mg/kg。3.无机砷在大米当中的残留限量:CAC建议将无机砷在大米当中的残留限量定为0.2mg/kg。4.婴儿配方食品当中的铅含量:CAC将婴儿配方食品当中铅残留限量定为0.01mg/kg。 5.部分食品添加剂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提议修订一系列食品添加剂在意大利面、鱼、蔬菜、婴儿奶粉等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6、 百香果、榴莲、秋葵标准: CAC制定了百香果、榴莲、秋葵的卫生、成熟度、贮藏方式等最新质量标准。7、新鲜与速冻扇贝产品标准: CAC建议扇贝肉当中的磷酸盐含量应不超过2200mg/kg。 8、兽药:CAC建议禁止部分药物用于产肉动物,同时还建议部分药物在肉、乳、蛋、蜂蜜当中的残留限量。 9、香料与干制草本香料植物的卫生操作规范:CAC采纳了一系列操作规范,用于各个生产环节降低污染,确保消费者健康。这包括生产选址、人员健康与卫生状况、设备、贮藏与运输等方面。[si

  • 【原创大赛】我国污染物限量标准与食品法典(CAC)标准差异

    [align=left]文/张元元(食药农化事业部)[/align][b]1 国际标准概况以及与我国的差异[/b]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广泛关注,食品中的有毒有害物更是关注的焦点。食品安全问题是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而控制食品污染是防止其发生有害作用的关键。食品中的有毒有害物包括环境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产生的化学危害,还包括由于食品本身原因所产生的天然毒素(如霉变产生的霉菌毒素),其中波及面最广的是环境污染物。本处仅限定在污染物和天然毒素。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是控制食品污染,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是与食品卫生法相配套的技术法规,也是我国食品出口企业常见的技术贸易壁垒措施之一。《卫生与植物卫生协定》(SPS协定)第三条第一款指出“成员国应将本国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建立在已有的国际标准、准则或建议的基础之上”(涉及食品安全的特指《食品法典标准》,即CAC标准)。当引起贸易争端时,应以CAC标准作为解决争端的依据。[b]1.1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污染物限量标准[/b]CAC的工作重点之一是制定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和建立安全质量标准体系,指导、协调WTO成员国,在WTO/SPS协议和TBT协议框架下,制定以保护人类、动植物安全健康为目的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方面的标准。因此,在CAC标准中涉及食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尤其是严重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的限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很多。CAC制定了多种污染物在不同食品中的限量值,以指导各国在CAC标准得基础上制定国际协调一致的标准。CAC根据食品污染物和添加剂联合专家组(JECFA)的评估结论,结合各国具体情况,并经过各国协调,制定出国际上通行的标准,既能在适宜的水平上保护人类的健康,又能最大限度的促进贸易。各国都应该积极的做到与国际标准的协调性。现有的CAC污染物标准是《食品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Codex Stan 193)。[b]1.2 我国现有的食品污染物限量国家标准[/b]我国现有的食品污染物限量国家标准包括《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两个标准,由于CAC标准中将丙烯腈等作食品污染物管理,我国涉及这些污染物的标准是食品包装容器卫生标准。CAC标准中还涉及了放射性核素污染物的限量值,我国标准《GB 14882-1994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限制浓度标准》规定了主要食品中12种放射性物质的导出限制浓度。[b]1.3 我国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与CAC标准的比较[/b]  比较对象:我国:《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CAC:《食品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 CODEX STAN 193-1995)(2015年修正,放射性核素除外)。[b]1.3.1标准的污染物种类比较[/b][align=center]表1 我国标准与CAC污染物限量标准涉及的污染物种类对比[/align][table][tr][td][align=center][b] [/b][/align][/td][td][align=center][b]金属及非金属[/b][/align][/td][td][align=center][b]真菌毒素[/b][/align][/td][td][align=center][b]其他[/b][/align][/td][td][align=center][b]合计[/b][/align][/td][/tr][tr][td][align=center][b]我国标准与CAC标准均有[/b][/align][/td][td][align=center]铅、砷、汞、镉、锡[/align][/td][td][align=center]黄曲霉毒素B1、黄曲霉毒素M1、赭曲霉毒素A、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展青霉素[/align][/td][td][align=center]3-氯-1,2-丙二醇/氯丙醇[/align][/td][td][align=center]11[/align][/td][/tr][tr][td][align=center][b]我国标准有而CAC标准无[/b][/align][/td][td][align=center]铬、镍[/align][/td][td][align=center]玉米赤霉烯酮[/align][/td][td][align=center]亚硝酸盐、硝酸盐、苯并芘、N-二甲基亚硝胺、多氯联苯[/align][/td][td][align=center]8[/align][/td][/tr][tr][td][align=center][b]我国标准无而CAC标准有[/b][/align][/td][td][align=center]--[/align][/td][td][align=center]总黄曲霉毒素(B1+B2+G1+G2)、伏马菌素[/align][/td][td][align=center]氯乙烯单体、丙烯腈、氢氰酸、三聚氰胺[/align][/td][td][align=center]6[/align][/td][/tr][/table]我国的标准与CAC标准在污染物总体数量上有较大差异,不包括放射性核素,CAC标准涉及16种污染物(其中汞和甲基汞按照一项污染物统计),我国为19种污染物,数量上比CAC多3种。从表1可见,(1)二者相比,相同的污染物种类11种,CAC标准所涉及的污染物大部分在我国GB 2761、GB2762限量标准中都有所涉及。另外,虽我国限量标准中没有氯乙烯单体、丙烯腈、氢氰酸、三聚氰胺,但我国的罐头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中对氯乙烯单体、丙烯腈有具体的要求;《GB 27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和《NY/T 875-2012食用木薯淀粉》规定了氢氰酸的限量要求:木薯粉≤10mg/kg;根据“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我国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为: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对于CAC标准中的总黄曲霉毒素(B1+B2+G1+G2)和伏马菌素(又称伏马毒素),我国有其测试标准但未制定其相关限量值。(2)我国制定的铬、镍、玉米赤霉烯酮、亚硝酸盐、硝酸盐、苯并芘、N-二甲基亚硝胺、多氯联苯等限量标准在CAC标准中未涉及。其可能原因有:食品中存在该种污染物,但尚未引起国际贸易问题; 缺少JECFA评价的资料; 有JECFA评价的资料,但CCFAC尚未进入制定标准的程序。[b]1.3.2标准的食品类别比较[/b]我国的标准与CAC标准在食品种类方面存在一定差异,CAC污染物限量标准中涵盖水果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谷物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坚果及籽类、肉与肉制品、水产动物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类、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特殊膳食用食品共14大类食品。而我国污染物限量标准则涉及22大类食品,其中14类与CAC标准相同,我国单独规定限量的食品大类有食用菌及其制品、藻类及其制品、蛋及蛋制品、食糖及淀粉糖、焙烤食品、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冷冻饮品、其他类(果冻、膨化食品、蜂产品、茶叶、干菊花、苦丁茶)共8类。我国标准与CAC标准都涉及了人类食物中的主要类别,在具体食品的数量上,我国标准与CAC标准相差较大。我国标准涉及的具体食品数量比较多,CAC对各类食品的分类比较细。如CAC标准里坚果及籽类,分类细致到具体坚果的名称,有即食杏仁、用于深加工杏仁等;而我国的这一大类有新鲜坚果及籽类、坚果及籽类制品,涉及的食品范围很广,相对而言没有CAC的分类细致。造成食品数量差异的主要原因有2个方面:一是我国限量标准涉及的污染物种类较CAC标准多;二是我国标准限量中单独规定限量的有8大类食品,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食品数量的差异。[b]1.3.3污染物限量指标数量比较[/b]我国独有的限量指标由2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我国独有污染物对应的限量指标,另一部分是相同污染物但具体食品不同而对应的我国限量指标。同样,我国缺失限量指标也由2部分组成,分别为CAC独有污染物对应的限量指标和相同污染物但具体食品不同而对应的CAC限量指标。二者可比限量指标是指相同污染物、相同食品所对应的我国和CAC的限量指标。[align=center]表2 我国与CAC污染物限量指标数量对比[/align][table][tr][td][align=center]种类[/align][/td][td][align=center]中国/个[/align][/td][td][align=center]CAC/个[/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限量指标总体数量[/align][/td][td][align=center]219[/align][/td][td][align=center]100[/align][/td][/tr][tr][td][align=center]二者可比限量指标数量[/align][/td][td][align=center]48[/align][/td][td][align=center]76[/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我国独有限量指标数量[/align][/td][td][align=center]171[/align][/td][td][align=center]-[/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我国缺失限量指标数量[/align][/td][td][align=center]-[/align][/td][td][align=center]24[/align][/td][/tr][tr][td][align=center]可比指标数量/指标总体数量[/align][/td][td][align=center]21.9%[/align][/td][td][align=center]76.0%[/align][/td][/tr][/table]由表2可知,我国标准与CAC标准在限量指标的总体数量上相差较大,约为CAC限量的2.2倍,而我国独有的限量指标数量达到171个。我国可比指标数量占指标总体数量的21.9%,低于CAC的76.0%。引起限量指标数量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独有的污染物种类多且涉及的食品种类广。另外,可以从表中的可比限量指标数量看出,二者可比限量指标数量不同,是由于可比指标之间存在1个指标对应多个指标的情况。如铅在水果制品中的限量指标,CAC标准分别规定了铅在水果罐头、树莓罐头、草莓罐头、果酱(果脯)和果冻、芒果酱5种水果制品的限量,而我国标准只针对水果制品这一类统一规定了铅的限值。[b]1.3.4污染物限量指标值比较[/b]污染物限量指标值的差异分为3类,即我国限量值与CAC相同、我国限量值严于CAC、我国限量值宽于CAC。由表3可知,在两者可比限量指标中,我国大部分污染物限量指标与CAC标准等同。我国污染物标准中比CAC标准严格的指标有:玉米、大麦、小麦中脱氧雪腐镰刀烯醇的限量,大米、小麦中镉的限量,加工浓缩番茄酱和板栗和板栗酱罐头中铅的限量。这主要是因为它们在我国膳食结构中占较大比例,我国制定这些污染物的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当时的污染水平,由于大多数甚至全部抽检产品的合格率都很高,因此制定的标准也较严格。我国污染物标准中比CAC标准宽松的指标有:豆类中镉的限量,浆果和其他小果、豆类蔬菜、畜肉(猪肉、牛肉和羊肉)、家禽肉和脂肪、果类蔬菜、水果罐头、蔬菜罐头、果汁、初加工乳制品、婴儿配方食品、鱼类中铅的限量。我国污染物标准中比CAC标准宽松的原因可能是某些食品的污染情况在我国比较严重。[align=center]表3 我国与CAC污染物限量标准指标要求对比[/align][table][tr][td=4,1][align=center][b]污染物/食品种类/我国限量(CAC限量)[/b][/align][/td][/tr][tr][td=2,1][align=center][b]我国标准与CAC标准等同[/b][/align][/td][td][align=center][b]我国标准严于CAC [/b][/align][/td][td][align=center][b]我国标准宽于CAC [/b][/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黄曲霉毒素M1/奶/0.5μ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蔓越莓、无核小葡萄、西洋接骨木、豆类、谷物、葡萄酒/0.2mg/kg[/align][/td][td][align=center]DON/玉米、大麦、小麦/1000μg/kg(2000μg/kg)[/align][/td][td][align=center]镉/豆类/0.2mg/kg(0.1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DON/玉米面(渣、片)、小麦粉、麦片/1000μ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水果(浆果和其他小果除外)、十字花科蔬菜、鳞茎类蔬菜、块根和块茎类蔬菜、食用油脂、脂肪涂抹物和混合涂抹物/0.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镉/精米/0.2mg/kg(0.4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浆果和其他小果、豆类蔬菜、畜肉(猪肉、牛肉和羊肉)、家禽肉和脂肪/0.2mg/kg(0.1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赫曲霉毒素A/小麦、大麦、黑麦/5.0μ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树莓罐头、草莓罐头、果酱(果脯)和果冻、芒果酱、番茄罐头、食用橄榄、芸豆罐头和蜡豆罐头、青豌豆罐头、腌黄瓜/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镉/小麦/0.1mg/kg(0.2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果类蔬菜/0.1mg/kg(0.05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展青霉素/苹果汁/50μ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果汁(浆果和其他小果果汁除外)/0.05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加工浓缩番茄酱 /1.0mg/kg(1.5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水果罐头、蔬菜罐头 /1.0mg/kg(0.1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总砷/食用油脂、脂肪涂抹物和混合涂抹物/0.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牛内脏、猪内脏、家禽内脏 /0.5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板栗和板栗酱罐头 /0.2mg/kg(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果汁 /0.05mg/kg(0.03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总砷/天然矿泉水/0.01mg/L[/align][/td][td][align=center]铅/矿泉水 /0.01mg/L[/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铅/奶 /0.3mg/kg(0.02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总砷/食盐/0.5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食盐 /2mg/kg[/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铅/初加工乳制品/0.05、0.3mg/kg(0.02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无机砷/精米/0.2mg/kg[/align][/td][td][align=center]汞/矿泉水 /0.001mg/L[/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铅/婴儿配方食品/0.02、0.15mg/kg(0.01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镉/十字花科蔬菜、鳞茎类蔬菜、果类蔬菜/0.05mg/kg[/align][/td][td][align=center]汞/食盐 /0.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铅/鱼类/0.5mg/kg(0.3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镉/叶菜/0.2mg/kg[/align][/td][td][align=center]甲基汞/鱼类 /0.5mg/kg[/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镉/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类蔬菜、茎类蔬菜、谷物/0.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甲基汞/掠食性鱼类 /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镉/海洋双壳软体动物、头足纲/0.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氯丙醇/液态调味料 /0.4mg/kg[/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镉/矿泉水/0.003mg/L[/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镉/食盐/0.5mg/kg[/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r][/table][b] 2相关建议[/b]国际上强调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仅CAC在控制食品污染物和天然毒素方面就包括了限量标准、指导原则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CAC制定的法典标准虽然是解决国际食品贸易争端的标尺,但其并不是强制性标准。我国在加入WTO的背景下要积极采纳法典标准,但同时也要考虑到我国的国情,不能盲目地照章搬用。例如,法典标准中豆类食品中镉的限量比我国严格,如果完全按照法典标准管理我国的产品,就要丢弃大量豆类,不符合我国国情。要使食品中污染物从健康角度达到合理地尽可能低的水平并不超过最大限量标准,可以采用不同方法:1)消除或控制污染源,2)用加工手段减少污染水平,3)将污染食品从供人食用的食品中鉴定出来并进行有效隔离,特别是出口食品要做到能够溯源。在某些情况下,如由于以前环境污染导致持久性的有毒物质(如多氯联苯和汞等)排放源没有有效地控制,这些措施可以结合使用。在渔业用水或农业用地受到严重污染的地区,就应该列入需要注意的黑名单。  食品生产、加工和制备操作可以通过分析来鉴定危害并评价相关风险。这严格依赖于关键控制点的确定和在这些关键控制点中建立安全生产监控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分析,HCAAP)。这就是说,由于在消费末端的监督检验对于产品来讲并不能够保证出口时的食品安全符合所在国家的要求,在整个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过程中应该贯穿基于符合出口国要求而建立的HACCP体系。一般而言,建议如下地区不要选择作为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1)控制工业污染物的排放,如化工、矿业、冶金、造纸工业集中的地区;2)控制能源和交通运输的排放;3)控制生活垃圾和工业废物的排放,包括垃圾焚烧;4)控制某些有毒环境持久性物质(如多氯联苯与溴代阻燃剂等有机卤化物,铅、镉、汞化合物)的生产、使用和排放;5)新进入市场的化学品如果在环境中释放量大时,应该进行健康风险评估;6)使用替代品取代环境持久性物质。  因此,我国要出口食用食品就要针对出口目标,按照CAC的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制定适合我国企业自身特点的具体的生产操作规范。尽管出口不能完全依赖检验,但出口企业应该充分了解有关限量指标要求的差别,特别是严于我国的标准指标。不同国家对食品中污染物的要求是不一致的。

  • 【资料】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关于农残的一些标准

    FAO&WHO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致力于世界范围内的food safety and 消除trade barrier。三个标准包括:1.Analysis of Pesticide Residues Portion of Commodities to which Codex MRLS Apply and which is Analyzed2.Analysis of Pesticide Residues Recommended Methods3.Recommended Methods of Sampling for Pesticide Residues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Compliance with MRLs[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91976]Analysis of Pesticide Residues Portion of Commodities to which Codex MRLS Apply and which is Analyzed[/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91977]Analysis of Pesticide Residues Recommended Methods[/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91978]Recommended Methods of Sampling for Pesticide Residues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Compliance with MRLs[/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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