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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压试验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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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压试验仪标准相关的资讯

  • 关于对《柔雅馥合香白酒》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专家: 近期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牵头制订了《柔雅馥合香白酒》团体标准。工作启动后,起草工作组按照标准制订工作程序,组织完成了《柔雅馥合香白酒》团体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及编制说明(见附件2),现面向行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9日。 请按照附件3格式填写修改意见,于2023年5月19日前反馈至我会邮箱:cnfia@vip.163.com。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 《柔雅馥合香白酒》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柔雅馥合香白酒》团体标准编制说明.pdf《柔雅馥合香白酒》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 国家能源局发布《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17部分:磁记忆检测》标准征求意见稿
    依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 2021 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组织完成《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17部分:磁记忆检测》能源行业标准,于2023年12月12日发布并公开征求意见。原文链接标准规定了承压设备磁记忆检测的一般要求、检测程序和结果评定。适用于铁磁性金属构件(包括焊接接头)的磁记忆检测与评价。磁记忆检测技术是通过测量和分析被检对象表面磁场分布且无需主动磁化的无损检测技术。使用时检测被检对象在制造过程中和服役周期内由环境磁场形成的残余磁场所产生的表面磁场,以反映铁磁性金属构件(包括焊接接头)的微观结构、制造工艺及工作载荷。特定条件下,特别是当存在铁磁相时(例如,亚稳态奥氏体钢,氧化皮,涂层),磁记忆检测技术可用于非磁性被检对象的检测。相较于其他无损检测技术,可以诊断被检对象的早期损伤,以评价期结构和寿命,且检测过程中不需要专门的磁化器,不需要对被检工件表面进行预处理;与其他无损检测方法或技术(超声波检测、X 射线检测等)相结合可快速检测出最有可能是缺陷的位置,从而提高无损检测效率,具有很好的的应用前景。标准中所使用的磁记忆检测仪应满足 GB/T 26641-2021 第 6 章的相关要求,且具备以下功能:1) 增益范围应不小于 50dB,检测灵敏度能够满足受检工件材料的检测要求; 2) 信号显示方式应具有时基/阴影/数字/叠合等可选方式; 3) 可将当前信号与先前存储的参考信号进行对比。附件:编制说明_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17部分:磁记忆检测.pdf征求意见稿_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17部分:磁记忆检测.pdf
  • 织物起毛起球仪测试标准及质量解析
    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专业生产(供应)销售织物起毛起球仪列产品,公司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专业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团队,凭着经营织物起毛起球仪系列多年经验,熟悉产品的各项技术支持,供货周期短价格最优,欢迎来电咨询!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服装产品穿着及护理过程中出现的起毛起球现象,严重影响服装外观,由此引发的消费者投诉、退货,不但给消费者造成了麻烦,也影响了商家的信誉。起毛起球是在服装质量中的投诉比例非常高的项目,不同的消费者对起毛起球的可接受程度有不同的理解,同样的服装被不同的人穿也会产生明显不同的起毛起球效果,甚至一些起毛起球指标合格的产品也会出现严重的起毛起球现象,不但消费者烦恼,服装厂商也困惑,起毛起球这个普通的检测项目却成为服装质量控制的难题。一、起毛起球形成服装的起毛起球是指服装在穿着时受到机械摩擦作用,纤维露出织物表面形成起毛,继续摩擦后,纤维缠结继而成球的现象。起毛起球是一项动态性能,起球速度经常随着穿着时间变化而变化。影响起毛起球的因素很多,包括纤维种类、纤维细度、纱线捻度、组织结构、面料风格、整理工艺、穿着习惯等等。由于影响起毛起球的多因素性,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检测方法能准确反应出不同面料在使用过程中的起球倾向性,此外,服装面料起毛起球性能又和手感、穿着舒适度等存在一定的矛盾,很多时候为了追求手感、舒适而牺牲起毛起球性能,这些都为服装的起毛起球质量控制带来难度。二、起毛起球标准目前常用的起毛起球检测方法包括圆轨迹法、起球箱法、马丁代尔法、随机翻滚法。这四种方法分别采用不同的设备,按照不同的原理,有针对性的对不同面料的起毛起球性能进行测试,涉及的检测方法标准、原理、应用范围见表1。三、产品标准产品标准是指对某类产品结构、规格、质量和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对于服装产品来说,中国制定的国家及行业层面的产品标准最多,几乎包含常用的各类服装,而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则很少,或几乎没有,都是各买家或商家制定的符合自身要求的企业标准。另外还有一些知名组织机构,如国际羊毛局(IWS)、美国材料与实验协会(ASTM)等,也会制定一些服装及面料方面的产品标准,但同他们制定的方法标准来比较,产品标准比例很小。表2中列出了部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产品标准对起毛起球的要求,包括产品类别、采用的检测方法、试验参数、具体要求等。通过表2可以看出,不同地区,不同产品的起毛起球要求各不相同,这其中有采用方法的不同,也有指标高低的不同,即使用同样的方法,还会存在有试验参数的不同,这都是因为起毛起球的难控制性,导致没有一个统一的方法,统一的试验条件能够有效控制起毛起球的质量。即便如此,也不能保证满足这些指标的产品在实际穿着过程中不起球,这里面有指标制定的高低问题,有方法选择有效性问题,也有参数设置合理与否的问题,有消费者穿着习惯造成的问题,也有对起球认识理解程度的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起毛起球质量控制过程中细心研究、认真面对。四、检测方法比对为了进一步了解各起毛起球检测方法之间的差异,本文将有针对性的选择有代表性的方法进行比对。随机翻滚法在服用织物中应用较少,起球箱法主要应用于毛针织品也得到广泛认可,在此不作考虑,在此主要采用常用的圆规迹法和马丁代尔法进行比对,现选择3种不同类别的服装面料,进行包括两种方法之间及同种方法不同试验参数之间的比对测试,具体比对测试结果汇总情况见表3。分别用字母A~E表示不同起毛起球试验方法参数设置,具体如下:1)圆规迹法试验参数设置:A:压力780cN,起毛0次 起球600次(GB/T 4802.1精纺面料参数)B:压力490cN,起毛30次 起球50次(GB/T 4802.1军需服面料参数)C:压力590cN,起毛150次 起球150次(GB/T 4802.1工作服面料参数)D:压力490cN,起毛0次 起球50次(GB/T 4802.1粗纺面料参数)2)马丁代尔法试验参数设置:E:摩擦头:直径90mm,重415g,与试样自身磨1000次F:摩擦头:直径90mm,重415g,与试样自身磨2000次G:摩擦头:直径90mm,重155g,与试样自身磨1000次H:摩擦头:直径90mm,重155g,与试样自身磨2000次通过分析表3比对测试结果,得出如下结论:1)对于精纺面料(光面),主要比对的是同一种方法(圆规迹法),不同试验参数之间的差异,通过测试结果可以看出,不同试验参数,起毛起球结果差异很大,采用精纺面料常用的试验参数A,得出的起毛起球结果最好,均是4-5级,几乎不起毛起球,其次是军需面料参数B,最差的是职业装参数C的结果。测试过程中,可以发现“起毛”参数对测试结果影响最大,起毛是采用与尼龙刷摩擦,属于较极端的摩擦方式,现实生活中不小心的局部磨挂与之相似,大部分的精纺面料,即使经过次数很少的与毛刷摩擦,也会出现明显的起毛现象,然后再经过与华达呢磨料摩擦,就会出现明显的起球现象。相反,如果不经过毛刷起毛,而是一直与华达呢磨料摩擦的起球测试,对于绝大部分的光面精纺面料,即使起球次数再多,起球结果也非常好。因此,不同圆规迹法的试验参数选择,对起毛起球结果有很大的影响。此外,不同种类的精纺面料,抗起毛起球能力不同,凡立丁要明显好于哔叽和花呢类,这得益于凡立丁采用的强捻纱线和平纹组织。即使同种类型的面料(以花呢为例),抗起毛起球性也会存在很大差异,虽然A参数测试结果都是4-5级,但参数B中最好的能达到4级,最差的只有1级,因此,在实际质量控制中,应该注意控制某些特例,尤其是对于那些对比风格强烈的精纺面料,要考虑起球后的放大效应,适当增加试验参数,从而有效控制起毛起球质量。2)对于粗纺面料,是属于较容易出现起毛起球质量问题的一类品种,毛球的特点是比较大,密度相对较小,容易脱落。中国的标准对于粗纺类的起毛起球试验参数是非常宽松的,压力490cN,起毛0次 起球50次,通过表3可以看出,平均4-5级,测试结果非常好。这么宽松的条件将导致很多满足国标,甚至远高于国标的粗纺面料服装在实际穿着过程中却容易出现起毛起球现象。而很多国外客户对于这类产品大部分采用的是马丁代尔法,测试的次数为1000次或2000次,两种次数之间的测试结果大多数情况下差半级,采用马丁代尔法的这种测试参数,能够比较有效的控制粗纺面料的起毛起球质量。此外,考虑到粗纺面料毛球的特点,本文还增加了去毛球后再测试的方法,通过结果比对,去球后,大部分产品的起球结果有了提高,平均半级,最高提高1级半,因此,对于那种起球结果处于合格边缘的粗纺产品,可以加测去球后的起毛起球(要保证毛球去除后,面料风格无明显变化),如果结果提高很大,再加以对消费者的引导,消费者投诉退货的风险就会减小很多。3)对于针织T恤类面料,表3采用的方法中,圆规迹法是中国T恤国家标准规定的,马丁代尔法是欧盟客户常用的,从比对结果来看,圆规迹法的测试结果明显要高出马丁代尔法。对于短纤类T恤面料,马丁代尔法不同测试参数对测试结果影响不同,但不呈现规律性,从比对结果来看,两种重量摩擦头对测试结果差异不大,而起球次数对起毛起球结果有一定的影响,2000次大多数情况下要比1000次差半级。此外,长丝针织T恤类面料,无论是采用圆规迹法还是马丁代尔法不同的测试参数,除两组结果为4级外,都是4-5级,这说明长丝类T恤产品抗起毛起球性能非常好,但需要注意长丝类产品常存在勾丝质量问题,而且勾丝后的现象有时会被误认为起毛起球,需要注意辨别,以便在质量控制中做到有的放矢。五、结语了解起毛起球的形成、标准乃至方法比对,目的是如何有效控制服装的起毛起球质量。要控制好服装产品的起毛起球质量,不能僵化使用某个标准,要针对不同的产品,不同的用途,选择合适的方法,制定合理的指标要求。还要不断总结经验,未雨绸缪,产品质量控制的关键在于预防为主,防范小概率事件的发生,对于某些服装产品,不是某一种检测方法就能完全反映现实的起球倾向,有时有必要采用几种检测方法,不同试验参数,综合判定。虽然影响起毛起球的因素有很多,涉及的检测方法也很多,质量控制有一定难度,但只要深入了解方法、标准、指标之间的关系,工作中不断总结、改进,就能够找到有效控制起毛起球质量的方法。更多关于 织物起毛起球仪:http://www.qimaoqiqiu.com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专注于检测仪器行业13年,有着丰富的技术经验积累和众多成功的案列,同全国各大企业有着广泛的合作关系,服务和产品质量一流、我们的仪器,价格合理、品质保障、供货周期短服务热情周到,欢迎来电咨询 座机:021-64208466 手机:13671843966。
  • 5项移动实验室相关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p  日前,全国移动实验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关于通知,对《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等5个国家标准项目征求意见。详细内容如下:/pp strong /stronga href="http://www.sac.gov.cn/sgybzeb/sytz_2175/201811/P020181121634097348765.doc" target="_blank"strong1、《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文件/strong/a/pp  本标准规定了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的术语及定义、要求、试验方法等,适用于陆地使用的可进行大气环境监测的移动实验室。/pp  该项任务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编号为20171763-T-469,项目名称为《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首次制定。技术归口单位为全国移动实验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江铃汽车集团改装车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沈阳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pp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件”是大气环境监测标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污染源进行移动特性识别,建立规范移动特性参数和配备设施及设备等一系列特性条件,有利于保证移动监测车在移动中队污染源的检测效性,为推动国家环境移动实验室健康发展起作重要作用。因此,组织起草“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是非常必要的。/pp strong /stronga href="http://www.sac.gov.cn/sgybzeb/sytz_2175/201811/P020181121634121832663.docx" target="_blank"strong2、《工程检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文件/strong/a/pp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检测移动实验室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储存、运输、随机文件等,适用于建设工程检测用移动实验室的设计、制造、验收、使用。/pp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7年第三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7]103号),《工程检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计划号:20171764-T-469)被列入此计划中,本标准由北京绿标建材产业技术联盟、沈阳紫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负责起草。/pp  迄今为止,国外尚没有专门关于移动实验室的标准颁布。该标准为工程检测移动实验室的首个技术规范,该标准的推动对工程检测移动实验室的行业发展将起到规范性的指导作用。/pp  a href="http://www.sac.gov.cn/sgybzeb/sytz_2175/201811/P020181121634146014479.docx" target="_blank"3、《地表水快速检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文件/a/pp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快速检测移动实验室(以下简称移动实验室)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适用于陆地使用的可进行地表水参数快速检测的移动实验室。/pp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安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正泰希尔专用汽车有限公司/pp  随着我国对地表水现场检测的需求不断扩大,地表水快速检测移动实验室在检测过程中的重要性逐渐显现,因此对地表水快速检测移动实验室的采样、检测仪器等相关设备也引起了高度重视。作为地表水采样与检测一体化的移动实验室平台,制定统一、规范的地表水快速检测移动实验室用于地表水现场采样与检测等显得尤为必要。为规范和加强地表水快速检测移动实验室的管理工作,规范化管理地表水移动实验室快速检测设备的生产及推广,指导该领域市场拓展的发展方向,加强地表水污染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地表水环境监管体系,最终实现保护我国地表水环境的目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制定了《地表水快速检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pp strong /stronga href="http://www.sac.gov.cn/sgybzeb/sytz_2175/201811/P020181121634170660292.docx" target="_blank"strong4、《移动实验室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技术要求》征求意见文件/strong/a/pp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实验室在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方面的术语及定义、安全技术要求、环境技术要求、职业健康技术要求等,适用于理化分析检测的移动实验室,其他用途的移动实验室可参考本标准执行。/pp  本标准通过安全、环境和健康三个方面从实验室整体布局到内部细节规划对移动实验室的技术要求进行标准化。使其能够降低或减少有害物质水平,尽可能消除安全隐患,有助于进一步保障实验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完善实验环境,建立长期、有效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机制。本标准首次发布。/pp strong /stronga href="http://www.sac.gov.cn/sgybzeb/sytz_2175/201811/P020181121634194999351.docx" target="_blank"strong5、《移动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征求意见文件/strong/a/pp  本标准立围绕移动实验室数据质量保证全过程,在移动实验室结构、资源、过程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对提出了规范性管理要求,对提高移动实验室管理水平、保障数据准确性、保证实验室安全运行意义重大。适用于各类独立的移动实验室和有固定场所(包含有移动部分)的实验室,规定了对移动实验室活动进行能力评价的通用要求。/pp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标准计划,标准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负责起草,相关协作单位主要包括: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辽宁通正检测有限公司、沈阳紫微测试技术有限公司。/pp  据统计,包括环境监测、食品快速检测、气象监测、疾病检验检疫、电力设备检测、工程安全检测、计量等领域,处于监管的需要,这些行业对移动式实验室的需求较大,目前,在用的快检车、移动实验舱等在内的全国移动实验室已达10000余台,但目前我国由于未对移动实验室的管理体系与检验检测方法标准进行系统性的研究,在资质认定评审中没有对其进行评审的依据,移动实验室的检验检测能力无法通过资质评审,使得多年来移动实验室仅用于筛查,无法发挥其应有的、潜在的巨大作用。/pp  对移动实验室进行认可后,将大大提高移动实验室的工作效率、降低检验检测成本。该标准的制定与实施适应了认可事业的发展,填补了相关空白,预计能够为我国检验检测行业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p
  • 《检测实验室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各位委员、通讯成员及各有关单位:  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1)正在实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1部分:总则》(计划编号:20100246-T-469)、《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2部分:电气因素》(计划编号:20100247-T-469)、《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3部分:机械因素》(计划编号:20100248-T-469)、《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4部分:非电离辐射》(计划编号:20100249-T-469)、《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5部分:化学因素》(计划编号:20100250-T-469)等5项国家标准制定项目。现将上述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及意见反馈表提供给你们,希望大家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并请于2012年4月16日前将意见反馈表的电子文本发送给标准起草组。  联系人:陈延青、王秀芳  电话:010-67105259、020-32293677  电子邮件:chenyq@cnas.org.cn、wangxf@cvc.org.cn  附件:1.关于征求对国家标准《检测实验室安全_第1部分:总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pdf  2.关于征求对国家标准《检测实验室安全_第2部分:电气因素》(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pdf  3.关于征求对国家标准《检测实验室安全_第3部分:机械因素》(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pdf  4.关于征求对国家标准《检测实验室安全_第4部分:非电离辐射》(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pdf  5.关于征求对国家标准《检测实验室安全_第5部分:化学因素》(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pdf
  • 标准集团 乱翻式起毛起球仪进行火热促销中
    为感谢新老客户对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多年工作的支持,在公司新成立12年之际,对乱翻式起毛起球仪及相关耗材进行85折优惠,欢迎客户来电咨询:021-64208466.    符合标准:ASTM D3512 GB/T 4802.4 ISO 12945.3 JIS L1076-D  适用范围:用于检测织物的起毛起球性能。将105mm ×105mm的样品分别放入测试箱中,在叶轮的旋转作用下,置物盒软木衬壁持续随机摩擦,将定时器设置到规定时间,到达设定时间后声响报警,提示试验结束。测试时测试室内会注入压缩空气,以增强翻转,气压可调。  乱翻式起毛起球测试仪 仪器配置:  1.标准对照图卡   2.软木衬板50张/包   3.棉条9米   4.静音型空压机(选配)   5.其它由制造商推荐的必备附件。  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提供材料测试仪器与实验室整体解决方案的综合供应商,主要经营的产品有:纺织及服装测试、皮革及鞋材测试、燃烧类测试、过滤材料测试、汽车内饰测试、玩具测试、无纺布及土工布测试、地毯测试、箱包、家具、办公桌椅测试、汽车用材料及配件、耐候及光老化测试、烘箱及环境试验箱、盐雾试验箱、材料试验机、3D人体扫描及假人模拟、空气质量检测、包装材料测试、电子电器测试、光学光谱仪器、颜色及色彩评价、显微及法政检验及其他相关测试仪器与检测服务。 更多乱翻式起毛起球测试仪信息http://www.qimaoqiqiu.com
  • SAC/TC 526 对《高低温试验箱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7月7日,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26)发布关于对《高低温试验箱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按照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和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应标准起草工作组的请求,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发送给各位专家,请各位专家认真研究,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9月6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形式反馈至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意见处理。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甲397号100055单位名称: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联系人:王凯联系电话:13001080500 传真:010-63490489电子邮箱: wk@tc124.com附件:1.国家标准《高低温试验箱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pdf2.国家标准《高低温试验箱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3.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doc国家标准《高低温试验箱技术》(征求意见稿)
  •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关于《绵甜柔雅型白酒》团体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绵甜柔雅型白酒》团体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的通知近期我会拟组织制定《绵甜柔雅型白酒》团体标准,现将立项说明如下:近年来,随着消费者饮用场景和饮酒频率的不断变化,以及对白酒消费需求的多样化,在白酒感官质量稳步提升的同时,白酒风格多样化趋势更加明显。入口柔和、醇和自然、绵甜爽净、回味怡畅、体感轻松、饮后身体负担小的白酒日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绵甜柔雅型白酒是以优质粮谷为原料,以优质大曲等为糖化发酵剂,经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调而成的,不添加任何化学合成的的外源性呈香呈色呈味物质,具有以粮香、窖香、陈香为主体的复合香气的白酒。目前现有的推荐性白酒质量技术国家标准仅对相应产品的感官、酒精度、总酸和总酯等参数进行规定,在产品原料、特征理化指标、风味组分和感官品质等方面无法体现绵甜柔雅型白酒的独特工艺、产品特点及质量要求。因此,为科学组织指导绵甜柔雅型白酒生产经营活动,满足市场多元化消费需求,有必要制定《绵甜柔雅型白酒》产品团体标准。我会现就以上立项计划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意见及理由返回至我会邮箱:cnfia@vip.163.com到期无回复视为同意。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2023年5月16日
  • SiC MOSFET功率循环试验方法等两项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提出,并主责起草的《碳化硅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SiC MOSFET)功率循环试验方法》(T/CASA 015)和《碳化硅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SiC MOSFET)结壳热阻瞬态双界面测试方法》(T/CASA 016)两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根据《CASAS管理和标准制修订细则》有关规定,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碳化硅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SiC MOSFET)功率循环试验方法》(T/CASA 015)规定了碳化硅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SiC MOSFET)功率循环试验方法,评价器件在承受规定应力的条件下是否符合规定的循环次数。对于提升SiC MOSFET器件的可靠性评价与分析技术能力,支撑SiC MOSFET器件的可靠性改进具有重要意义。《碳化硅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SiC MOSFET)结壳热阻瞬态双界面测试方法》(T/CASA 016)规定了碳化硅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SiC MOSFET)结壳热阻瞬态双界面测试方法,适用于SiC MOSFET分立器件的结壳热阻测试。具体通知如下:关于《碳化硅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SiC MOSFET)功率循环试验方法》等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提出,并主责起草的《碳化硅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SiC MOSFET)功率循环试验方法》(T/CASA 015)和《碳化硅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SiC MOSFET)结壳热阻瞬态双界面测试方法》(T/CASA 016)两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根据《CASAS管理和标准制修订细则》有关规定,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对本标准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于2021年11月30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反馈至联盟秘书处。特此通知。北京第三代半导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2021年11月3日
  • 辽宁省分析测试协会发布《绿色 检测实验室评价 化学检测实验室(征求意见稿)》等4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相关专家:由辽宁省分析测试协会发起起草的《绿色检测实验室 评价 化学检测实验室》等 4 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的编制,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和专家认真阅读标准文本,按照团体标 准《征求意见反馈表》的要求反馈意见,并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反馈至辽宁省分析测试协会。 如对上述标准指标有修改或完善的意见和建议,请书 面说明或提出技术论证;如认为标准涉及专利,在提交反 馈意见时,请将您知悉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 上;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联 系 人:何宇 联系方式:024-24821648 / laia2003@126.com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 103 号 辽宁省分析测试协会附件: 绿色检测实验室评价指南+化学检测实验室征求意见稿.docx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EDTA-乙酸铵交换-凯氏定氮仪法征求意见稿.docx蛹虫草及其相关产品中麦角甾醇的测定高效液相法征求意见稿.doc土壤+铵态氮、亚硝态氮、硝态氮的测定+氯化钾溶液提取-全自动间断化学分析仪法征求意见稿.docx辽宁省分析测试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docx
  • 《食品中亚硝酸盐限量》等38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委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限量》等38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3月20日前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s://sppt.cfsa.net.cn:8086/cfsa_aiguo)在线提交反馈意见。附件:征求意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2023年2月10日征求意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序号标准名称制定/修订污染物标准1项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限量修订食品产品2项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修订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冻(GB 19299-2015)第1号修改单修改单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7项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血红素铁制定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L-蛋氨酸(L-甲硫氨酸)制定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乙二胺四乙酸铁钠修订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L-赖氨酸天门冬氨酸盐制定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修订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修订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修订生产经营规范1项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噁英及多氯联苯污染控制规范制定食品添加剂2项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叶黄素修订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植物炭黑修订食品相关产品2项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消毒剂通用安全要求修订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第1号修改单修改单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18项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三价铬和六价铬的测定制定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氟迁移量的测定制定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双酚A、双酚F和双酚S的测定制定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氟的测定制定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脲酶的测定制定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酵母β-葡聚糖的测定 制定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渗透压的测定制定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醛的测定修订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锑的测定修订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左旋肉碱的测定修订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丙酸及其盐的测定修订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12456-2021)第1号修改单修改单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胡萝卜素的测定(GB 5009.83-2016)第1号修改单修改单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种磷酸盐的测定修订3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修订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指标的测定修订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氯乙烯、1,1-二氯乙烯和 1,1-二氯乙烷的残留量和迁移量的测定修订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GB 5009.111-2016)第1号修改单修改单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 5项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菌种安全性评价程序制定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修订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诺如病毒检验修订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修订3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埃希氏菌计数修订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发布《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N-亚硝胺类化合物迁移量和释放量的测定》等2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委组织起草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N-亚硝胺类化合物迁移量和释放量的测定》等2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2月10日前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s://sppt.cfsa.net.cn:8086/cfsa_aiguo)在线提交反馈意见。附件:征求意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2023年12月7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附件序号标准名称制定/修订食品添加剂 1项 1.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修订生产经营规范 3项 2.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修订 3.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修订 4.镀锡薄钢板罐装食品中锡污染控制规范制定食品相关产品 1项 5.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修订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 11项 6.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修订 7.食品中纽甜的测定修订 8.食品中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修订 9.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N-亚硝胺类化合物迁移量和释放量的测定制定 10.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2,2,4,4-四甲基-1,3-环丁二醇迁移量的测定  制定 11.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4,4’-联苯二酚和1,1’磺酰基二(4-氯苯)迁移量的测定制定 12.理化检验 总则 制定 13.食品中爱德万甜的测定制定 14.食品中抗坏血酸棕榈酸酯的测定制定 15.食品中二苯醚的测定制定 16.乳品中糠氨酸的测定制定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 1项 17.空肠弯曲菌和结肠弯曲菌检验修订毒理学检验方法与规程 1项 18.神经发育毒性试验  制定食品产品 3项 19.巴氏杀菌乳修订 20.高温杀菌乳制定 21.灭菌乳修订声明:
  • 高耗能实验室设备能效测试方法系列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
    5月11日,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关于对高耗能实验室设备能效测试方法系列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的通知。根据机械行业标准制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由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等负责起草的《高耗能实验室设备能效测试方法 生化培养箱》、《高耗能实验室设备能效测试方法 箱式电阻炉》、《高耗能实验室设备能效测试方法 离心机》3项机械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已完成。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发送给各位专家,请各位专家认真研究,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审查意见,并于2021年6月15日前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寄至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者发送传真或Email),以保证该标准项目的正常进行。联系地址:北京市广外大街甲397号 邮编:100055单位名称: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联系人:王成城联系电话:010-63461918传真:010-63490489E-mail:18511696673@163.com《高耗能实验室设备能效测试方法 离心机》征求意见稿附件:1、《高耗能实验室设备能效测试方法 离心机》征求意见稿.pdf2、机械行业标准《高耗能实验室设备能效测试方法 离心机》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3、《高耗能实验室设备能效测试方法 离心机》行业标准草案意见反馈表.docx《高耗能实验室设备能效测试方法 生化培养箱》征求意见稿附件:1、《高耗能实验室设备能效测试方法 生化培养箱》征求意见稿.pdf2、机械行业标准《高耗能实验室设备能效测试方法生 化培养箱》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3、《高耗能实验室设备能效测试方法 生化培养箱》行业标准草案意见反馈表.docx《高耗能实验室设备能效测试方法 箱式电阻炉》征求意见稿附件:1、《高耗能实验室设备能效测试方法 箱式电阻炉》征求意见稿.pdf2、机械行业标准《高耗能实验室设备能效测试方法 箱式电阻炉》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3、《高耗能实验室设备能效测试方法 箱式电阻炉》行业标准草案意见反馈表.docx
  • 石家庄市实验仪器行业协会发布《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现场检测设备校准方法》、《低温柔度试验仪校准方法》、《初期干燥抗裂性试验机校准方法》等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按照石家庄市实验仪器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安排,经河北棕都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对《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现场检测设备校准方法》、《低温柔度试验仪校准方法》、《初期干燥抗裂性试验机校准方法》、3项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为进一步提高标准质量,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呈送给各有关单位。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修改意见和建议,如有修改或完善的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并于2023年06月19日之前将反馈至石家庄市实验仪器行业协会。联系人:杜娟联系电话:17769019597邮箱:love53155966@qq.com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丰收路118号泽润大厦2413附件:附件 1:《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现场检测设备校准方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 2:《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现场检测设备校准方法》团体标准编制说明附件 3:《低温柔度试验仪校准方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 4:《低温柔度试验仪校准方法》团体标准编制说明附件 5:《初期干燥抗裂性试验机校准方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 6:《初期干燥抗裂性试验机校准方法》团体标准编制说明附件 7:《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公开征求意见的函.pdf初期干燥抗裂性试验机校准方法征求意见稿.doc低温柔度测定仪征求意见稿.docx初期干燥抗裂性试验机校准方法编制说明.doc低温柔度测定仪编制说明.doc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现场检测设备编制说明.doc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现场检测设备征求意见稿.docx征求意见表.docx
  •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和管理,我部决定制定《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曾于2006年8月9日公开征求意见,标准编制单位已根据各单位的意见对该标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再次对该标准征求意见。现将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0年5月10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滕云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6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  2.《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二次征求意见稿)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 《食品毒理学实验室操作规范》等8项标准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毒理学实验室操作规范》等8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拟自标准正式发布后6个月施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2年9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9)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  传 真:010-67711813  电子信箱:foodsafetystandards@gmail.com  附件:1.《食品毒理学实验室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2.《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3.《啮齿动物显性致死试验》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4.《哺乳动物细胞DNA损伤修复非程序性DNA合成体外试验》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5.《体外哺乳类细胞(HGPRT)基因突变试验》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6.《体外哺乳类细胞TK基因突变试验》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7.《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8. 《毒物动力学试验》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卫生部办公厅  2012年7月23日
  • 全国盐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行业标准《食盐中pH值的测定(征求意见稿)》
    《食盐中pH值的测定》行业标准征求意见表.pdf《食盐中pH值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pdf全国盐标委关于征求《食盐中PH值的测定》行业标准意见的函.pdf《食盐中pH值的测定》行业标准征求意见表.docx
  • 两项仪器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涉臭氧校准分析仪/测汞仪
    p  根据国标委综合[2015] 73 号文“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5 年第三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其中项目代号20153564-T-604 的《臭氧校准分析仪》为国家标准制定项目。该标准由济南市大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和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SAC/TC124/SC6 标委会归口管理。现已完成该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pp  根据工信厅科[2011] 165 号文下达的“关于印发2011 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其中项目代号2011-1715T-JB 的《测汞仪技术条件》为行业标准修订项目。该标准由上海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负责起草。SAC/TC124/SC6 标委会归口管理。现已完成该项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pp  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程序及《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析仪器分技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两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期至8月15日,公示期内若有意见请于截止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秘书处(联系人:马雅娟,联系电话:010 - 62403152,电子邮箱:mayj@cima.org.cn)。/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分析仪器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pp style="text-align: left "br//p
  • 环保部征求五项标准意见 涉超低排放和VOCs
    时隔20天,环保部再次发布五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此次发布的五项标准涉及的样品包括固定污染源废气、土壤和沉积物以及环境空气,涉及的仪器包括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和红外分析仪等。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测定 重量法》主要针对的是现有超低排放中低浓度颗粒物的监测,是首次针对超低排放颁发的标准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便携式傅利叶红外仪法》针对的是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是首次发布的VOCs非实验室分析标准。  征求意见稿全文: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测定 重量法(征求意见稿).pdf土壤和沉积物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pdf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土壤和沉积物 多氯联苯(单体)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便携式傅利叶红外仪法(征求意见稿).pdf
  • 标准委:两项仪器标准(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
    p  日前,国家标准委发布关于征求《微阵列生物芯片反应仪技术要求》等2项国家标准(报批稿)意见的通知。/pp  通知显示,由全国生物芯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21)负责归口的《微阵列生物芯片反应仪技术要求》及《微阵列生物芯片清洗仪技术要求》2项国家标准(报批稿)已完成(标准文本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9月27日。/pp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两项标准分别规定了微阵列生物芯片反应仪和微阵列生物芯片清洗仪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pp  附件:/pp  a title="" href="http://www.sac.gov.cn/gzfw/zqyj/201708/P020170829533652443390.pdf" target="_blank"1_微阵列生物芯片反应仪技术要求(报批稿).pdf/a/pp  a title="" href="http://www.sac.gov.cn/gzfw/zqyj/201708/P020170829533662739365.pdf" target="_blank"2_微阵列生物芯片清洗仪技术要求(报批稿).pdf/a/pp  a title="" href="http://www.sac.gov.cn/gzfw/zqyj/201708/P020170829533673038483.doc" target="_blank"3-意见反馈表.doc/a/pp /p
  • 附489种仪器清单!住建部对《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征求意见近期完成
    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本次意见征求于8月12日结束。本《征求意见稿》中,实验室建设标准中列明了489类仪器设备,根据科技发展及检验检测的新需要,由药品监管部门定期修订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详情如下: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2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2〕11号),我部组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单位起草了《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swzpjds@nifdc.org.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华佗路31号,中检院生检所综合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10262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2日。  附件:《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pdf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3年7月12日《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前 言《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 2022 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2〕11 号),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主编部门,具体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 12 个单位(部门)组成编制组共同编写。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对已开展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业务实验室现状进行了调研,并对拟开展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业务的实验室的需求进行了收集,通过对调研资料和数据综合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的编制。本建设标准共分七章: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选址与规划布局、面积指标、建筑与建筑设备、实验仪器设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请各单位在执行本建设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通讯地址:北京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 1 号,邮政编码:100037),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主编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编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2第三章 选址与规划布局................................................................................ 4第四章 面积指标.............................................................................................5第五章 建筑与建筑设备................................................................................ 7第六章 实验仪器设备.................................................................................. 10第七章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1附录 A 生物制品(疫苗)品类权重系数.................................................. 12附录 B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各项用房组成..........................16附录 C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21条文说明...........................................................................................................40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建设,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项目建设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生物制品批签发实验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第四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建设,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生物制品批签发和检验检测发展的需要,按照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符合所在地城乡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水平。第五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建设除符合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六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规模,应根据辖区内 5 年后生物制品(疫苗)相对品种数确定。第七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规模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一级二级三级相对品种数(个)40~9015~403~15注:1. 5 年后相对品种数计算公式为:N=ΣM ×(1+n)4;其中,N——5 年后辖区内生物制品(疫苗)相对品种数(个),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1位;M——辖区内每个生物制品(疫苗)的相对任务量调整系数(见附录 A); n—— 前 5 年辖区内生物制品(疫苗)品种数平均增长率;2. 表中列出的相对品种数区间值含下限,不含上限;3. 辖区内生物制品(疫苗)相对品种数小于 3 个时按 3 个计,大于 90 个时按 90 个计。第八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新建项目由房屋建筑、场地和设备构成。改建、扩建工程宜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第九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由实验用房、实验配套用房、管理用房、保障用房构成,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用房组成如下:一、 实验用房主要包括微生物检验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室、生化免疫实验室、细胞实验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动物实验室、理化实验室等。二、 实验配套用房主要包括业务受理大厅、业务洽谈室、受控文件室、档案查阅室、标准物质暂存间、学术交流培训用房(宣教用房)、试剂库、实验室业务用房(中转间及余样间、普通耗品库、清洗间)、动物实验室辅助用房(洁物储存室、饲料库、垫料库、物品传递间和笼具库等)、生物安全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等功能实验室的配套房间等。三、 管理用房主要包括档案室、研讨与会议室、行政用房、财务室、资料与文印室、值班室等。四、 保障用房主要包括气瓶储存间,不间断电源控制间,废弃物处理间,健康医疗室,强、弱电室,配件耗材储存间,计算机房,垃圾处理站,污水处理站,纯水制备间,网络信息处理用房,监控用房,食堂等。第十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用房组成及配置要求宜符合附录 B 的规定。第十一条 实验用房、实验配套用房、管理用房和保障用房规模应遵循满足功能需求、兼顾未来发展的原则,房屋建筑应充分利用现有建筑进行功能改造,实现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检验职能。第十二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室外场地由道路、绿地、停车场等构成。第十三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设备由建筑设备、信息化设备和实验仪器设备构成。第三章 选址与规划布局第十四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建设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应与所在地区的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统筹规划建设,避免重复建设。第十五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应选择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段;二、 应选择周边市政基础设施较完备的地段;三、 宜布置在城区或近郊区,且交通便利的地段;四、 应远离水源保护区;五、 应避开化学、生物、噪声、振动、强电磁场、垃圾处理厂等污染源及易燃易爆危险源。第十六条 规划布局应正确处理各功能分区之间相互联系与分隔的关系,科学布置,合理组织人流、物流。第十七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独立建设时,应根据建筑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用地面积。容积率应符合项目所在地城乡建设规划的规定。第十八条 动物实验室应设置在独立建筑区域或独立楼层,在避免品种交叉污染的原则下,可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检验领域的动物实验用房合建。第十九条 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应按照所在地停车配建标准配置,并结合主要出入口布置。第二十条 建筑密度不宜超过 40%,绿地率应满足项目所在地城乡建设规划的规定并宜为 30%左右。第四章 面积指标第二十一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建筑面积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筑面积建设规模一级二级三级相对品种数(个)40~9015~403~15建筑面积(m2)21000~2800014000~210007000~14000注:1. 相对品种数介于建设规模上下限之间时,对应的建筑面积按线性插入法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十位数。2. 当实验室房屋建筑设置技术或设备夹层时,技术或设备夹层的建筑面积另计。第二十二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筑使用系数宜为 0.65。第二十三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各项用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应按功能定位和业务需求,宜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各项用房面积比例用房名称比例实验用房51%实验配套用房18%管理用房8%保障用房23%总计100%注:表中比例可根据实际需求适当调整。第二十四条具有口岸生物制品(疫苗)检验职能的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可根据进口生物制品(疫苗)检验检测品种数占总品种数的比重增加相应的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进口生物制品(疫苗)检验检测品种数占总品种数比重小于或等于 10%时,新增实验室建筑面积占总品种数对应的实验室建筑面积宜小于或等于 10%;2、 进口生物制品(疫苗)检验检测品种数占总品种数比重大于 10%且小于或等于 20%时,新增实验室建筑面积占总品种数对应的实验室建筑面积宜小于或等于20%;3、 进口生物制品(疫苗)检验检测品种数占总品种数比重大于 20%时,新增实验室建筑面积占总品种数对应的实验室建筑面积宜小于或等于 30%。第二十五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与其他实验室合建时,应统筹实验室管理用房和保障用房的建筑面积。第五章 建筑与建筑设备第二十六条除有特殊要求外,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房屋建筑的朝向、间距、室内空间布局应保证室内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同时应便于采取控制室内气流方向的通风措施。房屋建筑结构形式及地基基础应满足地面、楼面荷载、抗震等要求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实验用房布局应遵循生物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要求、有利于工程管网设置与维护检修,以及各类功能区相对独立、集中布置的原则。建筑内部实验区宜相对其他区域独立,平面布局应满足检验流程需要,符合人流、物流控制和污染控制要求。第二十八条实验用房布置在同一建筑内时,应按便捷、避免交叉污染的原则,将各类实验用房集中、分层布置。实验用房、实验配套用房、管理用房和保障用房等各类用房布置在同一建筑内的,实验用房应布置在其他用房之上,且宜布置在该栋建筑的上部。第二十九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宜采用混凝土框架(剪)结构或钢结构。实验用房建筑层高应满足实验设备及管线的安装要求,宜为 4.5~5.5m。第三十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且应符合建筑防火等有关规范的要求。第三十一条实验室用房建筑的女儿墙应适当加高,并宜做隔声措施。屋顶设备宜采取隔声减震措施。第三十二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电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建筑层数为二层或三层时,宜安装电梯;当建筑层数为四层及以上时,应安装电梯;2、 设置电梯的建筑应至少设有一部货梯或一部客梯兼作货梯,宜设置独立的污物电梯;3、 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建筑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消防电梯可兼做货梯。4、 动物实验室中电梯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GB 50447 的规定。第三十三条实验用房所用建筑材料、构配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洁净实验室、清洗消毒室等特殊房间墙体应防火、防潮及表面光滑平整,且不起尘、不积灰、吸附性小、耐腐蚀、易清洗;2、 洁净实验室、清洗消毒室等特殊房间吊顶的材料、构造应满足不起尘、不积灰、吸附性小、耐腐蚀与防水的要求;3、 实验室地面材料应满足耐腐蚀、耐磨损、易冲洗及防滑的要求;4、 洁净实验室、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BSL-2)、实验动物设施等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室,其建筑结构与材料应满足相应的专业要求。第三十四条实验用房外窗不应采用有色玻璃。对有避光要求的实验室应另行采取物理屏障措施。第三十五条生产给水系统与生活给水系统宜分开设置,生产、生活用水的水量、水质、水压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第三十六条实验废水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水质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规范要求。实验废水排水系统应与其他排水系统分开设置。实验涉及酸、碱及有机溶剂应专门回收,设置库房暂存,并可交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处理。第三十七条实验用房的水槽、排水管道应耐酸、碱及有机溶剂腐蚀,且满足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等相关要求。第三十八条实验用房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弃物应按医疗废弃物管理,进行无害化处理后,专区存放,再交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处理。第三十九条易受化学物质灼伤和有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区域内,应设置洗眼设施和紧急冲淋装置。当受条件限制时应在紧急疏散方向的公共区域,或通行便利、服务半径较小的区域,设置共用洗眼设施和紧急冲淋装置。第四十条 实验用房环境温度、湿度、洁净度、压力梯度应符合实验需要。空调系统不得造成不同生物安全等级或不同洁净度实验室之间空气交换,并应满足使用灵活、节能的要求。具有洁净度、温湿度、压力梯度要求的不同功能类别的实验室,应采用独立的空气调节系统。第四十一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的通排风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于集中大量释放有害物的实验操作点,应采取局部机械排风措施;2、 对于分散、少量释放有害物的实验用房,宜采取全面机械通风措施,应使室内气流从有害浓度较低的区域流向较高的区域;3、 同时采用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措施的,应避免全面通风对局部排风气流产生横向干扰;第四十二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排放的废气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项目的环保要求。第四十三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的供电应留有足够的负荷余量,设施应安全可靠。宜采用双电源供电,不具备双电源供电条件的,应设置自备电源;有特殊要求的,应配备不间断电源。第四十四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应设置完善的防雷系统。计算机房、特殊仪器分析室等有特殊要求的场所应设置独立的防雷系统。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设备应设置独立的接地系统。第四十五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的建设应设置完善的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系统和楼宇自控系统。安全防范应按有关规定设置。第四十六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的建设应考虑绿色、节能设计,合理采用节能技术,积极应用可再生能源。第四十七条实验用台柜的基材应符合环保要求,面材应具备理化性能好、耐腐蚀、易清洗、防水、防火的特点,结构与配件应满足人类功效学及操作安全的要求。第六章 实验仪器设备第四十八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实验仪器设备应按辖区内生物制品品种、实验项目等业务需求确定。第四十九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根据所承担的工作类型、职责和任务应配备的实验仪器设备配置确定,详见附录 C。第七章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第五十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投资估算,应按照国家及各地区有关规定编制,并根据工程实际内容及工程所在地区的市场价格波动,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适当调整。第五十一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投资估算指标,可参照表 4 进行控制。表 4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投资估算指标表建设级别建筑面积(㎡)投资估算指标(元/㎡)一级21000~2800012500~13500二级14000~2100011000~12000三级7000~140009500~10500注:1.表中投资估算指标不包括征用土地费,非实验室家具、实验室仪器设备、专业信息化软件及设备等购置费;2.配套建设高压变配电工程,宜增加投资 100~500 万元;3.采暖地区,若需要独立建设热交换站或锅炉房,宜增加投资 50~70 万元;4.实验用房以外的室内装饰工程按普通标准计算,实验室的装饰工程按实验室对洁净度等特殊要求另计;5.表中投资估算指标是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相关规定,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各地建设项目管理和建设工程造价相关规定等因素综合估算得出。各地在按照本标准开展具体建设时,应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以及各地建设项目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第五十二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工程建设工期宜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相关规定。附录 A 生物制品(疫苗)相对任务量调整系数序号类别生物制品(疫苗)品种名称调整系数1疫苗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 细胞)1.42双价人乳头瘤病毒吸附疫苗1.43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1.44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1.45ACYW135 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1.46AC 群脑膜炎球菌-b 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1.47A 群 C 群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1.48A 群 C 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1.49无细胞百白破 b 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1.410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1.411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b 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1.412五价轮状病毒疫苗1.413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5 型腺病毒载体)1.414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CHO 细胞)1.415Sabin 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1.216口服Ⅰ型Ⅲ型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1.217流感病毒裂解疫苗1.218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1.219人用狂犬病疫苗(地鼠肾细胞)1.220人用狂犬病疫苗(鸡胚细胞)1.221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1.222森林脑炎灭活疫苗1.223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Vero 细胞)1.224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地鼠肾细胞)1.225水痘减毒活疫苗1.226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1.227乙型脑炎灭活疫苗1.228重组乙型肝炎疫苗(汉逊酵母)1.22913 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1.230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1.231A 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1.232b 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1.233钩端螺旋体疫苗1.234皮内注射用卡介苗1.235皮上划痕人用布氏菌活疫苗1.236皮上划痕人用炭疽活疫苗1.237皮上划痕用鼠疫活疫苗1.238伤寒 Vi 多糖疫苗1.239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1.240吸附破伤风疫苗1.24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灭活疫苗(Vero 细胞)1.242新型冠状病毒 mRNA 疫苗1.243肠道病毒 71 型灭活疫苗(Vero 细胞)1.044肠道病毒 71 型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1.045风疹减毒活疫苗1.046黄热减毒活疫苗1.047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1.048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1.049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1.050甲型乙型肝炎联合疫苗1.051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1.052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1.053麻疹减毒活疫苗1.054麻疹腮腺炎联合减毒活疫苗1.055腮腺炎减毒活疫苗1.056重组戊型肝炎疫苗1.057重组乙型肝炎疫苗(CHO 细胞)1.058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1.059重组 B 亚单位/菌体霍乱疫苗(肠溶胶囊)1.060带状疱疹疫苗1.061鼻喷流感减毒活疫苗1.062鼻喷流感病毒载体新型冠状病毒疫苗1.063血液制品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1.264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1.265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1.266人凝血酶原复合物1.267人凝血因子Ⅷ1.268人纤维蛋白原1.269人血白蛋白1.270冻干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1.071人免疫球蛋白1.072静注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pH4)1.073冻干静注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pH4)1.074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1.075组胺人免疫球蛋白1.076人凝血因子 IX1.077人纤维蛋白粘合剂1.078人凝血酶1.079血筛类诊断试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1.080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抗原联合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1.081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1.082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诊断试剂1.083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1.084梅毒快速血浆反应素诊断试剂1.085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1.086抗 A 血型定型试剂(单克隆抗体)1.087抗 B 血型定型试剂(单克隆抗体)1.088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1.089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1+2 型)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法)1.090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1 型)核酸检测试剂盒(TMA-化学发光法)(Procleix Ultrio Plus Assay)1.091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1+2 型)核酸检测试剂盒(TMA-化学发光法)(Procleix Ultrio Elite Assay)1.092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1 型)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法)1.093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1 型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法)1.094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1+2 型)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法)1.0附录 B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各项用房组成类 别用 房实验室名称配置要求实验用房微生物检验实验室无菌检测室★阳性菌检测室★霉菌检测室☆微生物限度检测室★清洗消毒室★准备间★无菌检查培养室★天平室☆高压灭菌间☆培养基贮藏间☆标准菌株贮藏间★样品间☆污染物处理间☆生物安全实验室洁净实验室★支原体实验室☆病毒实验室★细菌实验室★准备间★废弃物处理间★生化免疫实验室试剂准备室☆样品制备室★生化实验室★免疫实验室★数据分析室☆细胞实验室储藏室★准备间★操作室★培养室★分析室★高压灭菌间☆分子生物学实验室试剂准备区★样品制备区★扩增间★产物分析区★动物实验室准备室★实验操作室★ABSL-2 实验操作室☆ABSL-2 饲育室☆废弃物处理间★清洗消毒室★检疫室★观察室★解剖室★小鼠饲养室★豚鼠饲养室★家兔饲养室★热原实验室★理化实验室普通理化室★样品处理室☆光谱分析室☆辅助仪器室☆天平室★水分测定室★精密仪器分析室★色谱分析室★高温室★实验配套用房实验配套用房业务受理大厅★业务洽谈室☆报告编制室☆资料室★受控文件室☆标准物质暂存间☆中转间及余样间★分样间☆文印室★阴凉库★冷藏库☆冷冻库☆普通耗品库★试剂库★易制毒试剂库☆剧毒试剂库☆易燃易爆试剂库☆设备维修间☆档案查阅室★图书室☆保密室☆学术交流培训用房(宣教用房)★更衣及缓冲间★清洗间★洁物储存室☆饲料库★垫料库★笼具库★物品传递间☆医疗废物暂存间★淋浴间★监控室(动物房用)★管理用房管理用房档案室★研讨与会议室★行政用房★财务室★资料与文印室★值班室☆保障用房保障用房气瓶储存间★不间断电源控制间★废弃物处理间★健康医疗室☆食堂☆风机房★强、弱电室★监控用房★配件耗材储存间☆计算机房★垃圾处理站☆污水处理站☆纯水制备间☆网络信息处理用房★注:1.“★”表示必选。2.“☆”表示可根据相应地区产品分布、监管需求以及检测业务量选配。3.各项用房面积具体可根据各省实验室检验任务量进行调整。4.管理用房中,宿舍含安保人员和应急值班人员宿舍。5.可选与必选用房的建筑面积均含在总建筑面积中。附录 C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序号分类仪器设备1色谱仪器气相色谱仪2薄层色谱分析系统3高效液相色谱仪4超高效液相色谱仪5毛细管电泳仪6高效毛细管电泳仪7全柱成像毛细管双功能分析系统8离子色谱仪9圆二相色谱仪10凝胶电泳系统11凝胶色谱仪12全自动凝胶电泳分析仪13制备色谱仪14生物惰性液相色谱仪15生物惰性超高效液相色谱仪16超临界流体色谱仪17全自动醋纤膜电泳仪18质谱仪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9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20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 MS)21基质辅助激光解析质谱仪22液相色谱串联四极杆线性离子阱复合式质谱联用仪23基质辅助激光解吸电离飞行时间质谱(MALDI-TOF MS)24气相色谱-高分辨率质谱仪25液相色谱-高分辨率质谱仪26生物质谱仪27光谱和光学仪器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28荧光分光光度计29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30超微量分光光度计31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32蛋白纯化分析系统33倒置荧光显微镜34正置荧光显微镜35倒置显微镜36正置显微镜37快速超高分辨率共聚焦显微镜38显微图象分析系统39凝胶成像分析系统40共聚焦成像系统41多光谱激光成像仪42火焰光度计43超灵敏多功能成像仪44倒置相差显微镜45多功能成像系统46多模式活体成像系统47多色免疫斑点分析仪48反应动力学停流光谱分析仪49化学发光成像系统50激光共聚焦显微镜51可变光程分光光度计52全柱成像毛细管等电聚焦分析系统53全自动间接免疫荧光分析系统54生物分光光度计55生物分子成像仪56数据成像采集系统57数字 X 射线成像系统58体视显微镜59微生物螺旋及菌落成像系统60荧光化学发光分析仪61原子吸收光谱仪62原子荧光光谱仪63分子荧光光谱仪64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65液相色谱-原子荧光光谱仪66拉曼光谱仪67近红外光谱仪68普通光学显微镜69可视化倒置显微镜70透射电镜71扫描电镜72ATP 荧光仪73核磁共振波谱仪74紫外分析仪75其他理化设备水分测定仪76卡式水分测定仪77电导率测定仪78酸度计79密度计80不溶性微粒测定仪81激光粒度仪82Zeta 电位及粒度测定仪83内毒素检测仪84渗透压仪85溶出度仪86自动定氮仪87可见异物测定仪88澄明度检测仪89智能崩解仪90电位滴定仪91滴定仪92电火花真空检测器93电热恒温干燥箱94定氮仪95分子筛振荡器96恒温孵箱97恒温混匀仪98恒温振荡器99混匀器100搅拌器101凯氏定氮仪102可视化纳米颗粒跟踪分析仪103空气振荡器104库伦水分滴定仪105冷藏柜106冷藏箱107离心浓缩仪108粒度分析仪109马弗炉110免疫化学分析系统111微波干燥箱112微孔板振荡器113微粒分析仪114消化炉115原子吸收测汞仪116粘度计117震荡水浴槽118浊度计119自动细胞计数分析仪120总氮分析仪121纳米粒度分布仪122蒸汽式渗透压测定仪123钠钾氯分析仪124差示扫描量热仪125移动紫外灯126微生物设备超净工作台127生物安全柜128集菌仪129无菌检查隔离器130生化培养箱131低温培养箱132低温生化培养箱133恒温恒湿培养箱134厌氧工作站135二氧化碳培养箱136摇床137麦氏比浊仪138自动化革兰氏染色系统139全自动细菌鉴定仪140浮游生物采样器141尘埃粒子计数器142菌落计数器143病毒计数仪144全自动分枝杆菌检测系统145高通量微生物表型及鉴定分析系统146全视野细胞扫描分析仪(含自动载板仪)147过氧化氢灭菌器148高压灭菌锅149高通量多模式微孔板检测系统150A2 型生物安全柜151VHPS 无菌传递舱152抽滤加样器153电转化仪154多标记检测计数器155多参数微孔板检测仪156多角度激光光散射仪157多模式读板系统158干胶仪159干浴细胞复苏系统160高通量流式液流循环系统161高通量微流体芯片定量系统162恒温培养箱163化学发光仪164活体基因导入仪165胶质体挤出仪166流感血凝素含量扫描分析系统167流式细胞分选仪168全能型微波化学工作平台169全自动酶联免疫工作站170全自动培养基制备/培养基分装系统171全自动微滴式芯片数字定量系统172全自动微孔板包被洗板系统173全自动微生物螺旋加样系统174热循环仪175生物芯片扫描仪176手套操作箱177手提式基因枪178双扉高压蒸汽灭菌器179微孔板加样指示器180微孔板型发光检测仪181微生物培养箱182微生物荧光检测仪183无管道净气型洁净工作台184无菌隔离实验舱185无菌检查仪186细胞分选仪187细胞冷冻保存系统188细胞自动分装设备189细菌鉴定试验系统190振荡培养箱191智能液体分装系统192紫外透射仪193紫外显微照相工作站194自动聚焦声波样本处理仪195自动无菌检测仪196细胞培养箱197霉菌培养箱198活细胞工作站199多点接种仪200红外接种环灭菌器201无菌快速检测仪202抑菌圈测量仪203细胞浓度测定仪204细胞计数仪205微生物鉴定及药敏测试系统206全自动微生物数码显微培养计数系统207新型微生物鉴定/指纹图谱分析系统208全自动微生物生化鉴定系统209全自动病原微生物检测系统210全自动样本储存管理系统211气体发生器212菌毒种鉴定数据系统(库)213分子生物学设备酶联免疫斑点分析仪214酶联免疫分析仪215洗板机216快速组织细胞破碎仪217超声波细胞破碎仪218全自动核酸提取工作站219梯度核酸扩增仪220核酸蛋白分析仪221电泳仪222水平电泳系统223垂直电泳仪224脉冲场电泳系统225双向电泳仪226紫外交联仪227分子杂交箱228样本连续流孵育处理装置229疫苗分子相互作用分析仪230疫苗构建体外验证分析系统231快速全自动疫苗电荷变异分析系统232高分辨率活细胞成像系统233荧光斑点分析仪234DNA 杂交仪235全自动核酸蛋白分析系统236细胞成像系统237长时程智能活细胞动态成像分析系统238高内涵细胞成像分析系统239轨道式 ELISA 自动化平台240生物分析仪241电泳芯片生物分析仪242微流成像亚可见颗粒分析系统243超敏多重生物标志物分析系统244电子探针显微分析仪245等电聚焦电泳仪246动态颗粒图像分析仪247多标记微孔板检测系统248双荧光细胞分析仪249超敏多因子电化学发光分析仪250疫苗与佐剂分析评估系统251多功能染色扫描系统252多功能全自动蛋白质表达定量分析系统253实时无标记细胞功能分析仪254流式细胞分析仪255氨基酸分析仪256全自动蛋白多肽测序仪257三代测序仪258酶标仪259蛋白转印系统260快速蛋白转印系统261核酸扩增仪262荧光定量基因扩增仪263电泳转膜仪264细胞程序降温仪265AB-T-150 核酸提取仪266ChiTaS BSS1200267Cobas s 201268Cobas s 6800269Cobas s 8800270DP-1000 半自动核酸提取仪271EZbead System-32 核酸提取仪272Hamilton Microlab STAR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273Hamilton Microlab STARlet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274Panther 核酸提取扩增一体机275SLA-D14800 核酸提取仪276Tigris 核酸提取扩增一体机277Ultrio Elite(Panther)278Ultrio(TIGRIS)279Wantag 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仪280半干转印仪281蛋白质测序仪282蛋白转膜仪283电转印装置284动物活体正电子发射 X 射线透射计算机断层影像系统285读板机286高速洗板机287高通量多参数细胞分析系统288核酸提取仪289核酸提取仪 DA3000(包含柜子)290核酸提取仪 DA3500(不含柜子)291核酸杂交箱292恒温水浴锅(EZbead System-32 核酸提取仪专用配套设备)293全自动过敏源检测系统294全自动核酸提取仪(血制品)295Auto NA96 核酸提取仪296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297全自动抗体分析仪298中和抗体自动化工作站299染色体分析系统300三代测序仪301数显梅毒旋转仪302微滴式数字 PCR 系统303微流体全自动免疫学分析系统304荧光酶标仪305自动核酸提取仪306自动凝胶染色仪307实时荧光定量 PCR 检测系统308定性 PCR 仪309真空转印仪310全凝胶洗脱仪311微量过滤装置312电穿孔仪313遗传分析系统314全自动基因测序仪315基因芯片点样仪316基因探针检测系统317基因芯片分析系统318杂交印迹系统319DNA 浓缩仪320样品系统分转处理感染交互系统321高通量样品自动化处理工作站322全自动样本提取纯化系统32396 通道孔板加样系统324核酸检测仪325全自动核酸检测分析系统326生物大分子相互作用系统327全自动体系构建工作站328高通量基因测序仪329全自动酶标工作站330荧光酶联免疫斑点分析仪331痕量核酸分析系统(数字 PCR 仪)332全自动酶联荧光免疫分析仪333全自动基因定量分析仪334病理毒理设备组织包埋机335冷冻切片机336全自动病理染色机337全自动组织脱水仪338全自动组织染色封片工作站339涂片机340全自动凝血分析仪341智能数字病理切片扫描仪342视觉电生理检查仪343血液分析仪344二氧化碳安乐死自动仪345全自动脑立体定位仪346半自动凝血分析仪347病理冷冻切片染色封片系统348病理切片扫描仪349玻片打印机350负压解剖台351静脉可视小鼠尾注固定器352脑立体定位仪353全自动血液分析仪354生物安全换笼工作台355隧道式洗笼机356洗片机357小动物病灶检测仪358毒理生化工作站359毒理病理工作站360毒理遗传工作站361毒理染毒设备362毒理常规动物设备363包埋框/切片激光打号机364自动石蜡切片机365手术视频显微镜366气溶胶感染装置(小鼠)367全自动尿液分析仪368细胞毒理设备369SPF 级动物房净化工作站370热原仪371称量及样品处理设备匀浆机372万分之一电子天平373百万分之一电子天平374高压均质机375旋涡混合器376磁力搅拌器377旋转蒸发仪378恒温水浴箱379恒温水浴锅380鼓风干燥箱381真空干燥箱382冷冻干燥机383冷冻离心机384离心机385低温离心机386高速离心机387超速离心机388生物安全型高速冷冻离心机389恒温水浴摇床390恒温摇床391恒温金属浴392超声波清洗机393双扉脉动真空蒸汽灭菌器394自动稀释工作站395多通道分液器396振荡器397超纯水制备系统398超纯水机399纯水仪400制冰机401除湿机402百分之一电子天平403薄层喷雾箱404薄膜过滤器405采血管混匀仪406氮吹仪407低速冷冻离心机408电动匀浆机409多功能恒温振荡仪410二氧化碳摇床411高速冷冻离心机412恒温空气摇床413空气压缩机414浓缩仪415千分之一电子天平416全自动稀释加液系统417台式离心机418台式微量离心机419脱色摇床420电子分析天平(十万分之一)421普通电子天平422动物天平423真空离心浓缩仪424振荡提取仪425电热板426半自动或全自动固相萃取仪427全自动在线/离线浓缩系统仪428冷冻真空干燥机429冷冻研磨仪430大容量离心机431落地高效离心机432小型离心机433水浴摇床434小型冻干机435脉动真空灭菌锅436微板振荡器437光解仪438生物样本研磨机439实验室全自动在线消毒洗瓶机440平板加热器441安全称量台442其他冰箱(-20℃)443医用低温保存箱(-40℃)444防爆冰箱445智能生物样本保藏系统446干燥箱447温度监测系统448温湿度记录仪449液氮冻存系统450微波炉451冰箱(-85℃)452不间断电源(质谱类设备必选配套)453超低温冰箱454氮气发生器455加热器456可调间距电动移液器457气相液氮罐储存系统458全自动分液器459通风柜460样品低温保存系统461液氮报警器462液氮供应系统463液氮罐464移液器465真空泵466冰箱(2-8℃)467冰箱(-40℃)468冰箱(-80℃)469电子冰盒470高效气相液氮储存系统471层析冷柜472电动吸引器473自动手消毒装置474净气型储药柜475动物饮用水系统476动物标号机477IVC 笼具478全自动饮水瓶清洗机479饮水瓶全自动灌装机480热水器481洗笼机482长龙式专业清洗机483防病毒网关484虚拟化服务器485计算服务器486数据存储设备487大容量数据存储系统488垫料负压收集装置489快速笼盒清洗机注:1.本表为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应配备的主要仪器设备。2.对未纳入本表范围之内的仪器设备,可根据实验室检验检测业务范围、科研方向以及所在区域产品分布等情况,单独进行配置,或者适当删减。3.本表范围之内的仪器设备,可根据实验室检验检测业务范围和检验数量适当增加或删减。4.本表中所列举的功能相似的仪器设备,可根据实验室检验检测业务范围和产品特点进行适当选择。《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建标 ***-****条文说明前 言批签发是国际通行的疫苗等生物制品(疫苗)的监管制度,在提升生物制品(疫苗)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水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十三五期间,我国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三类产品的批签发量约为每年 1 万批,其中疫苗约 4500 批、血液制品约 5000 批、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约 1000 批。截至 2022 年底,已实施批签发管理产品包括疫苗 62 个品种,血液制品 16 个品种,体外诊断试剂 16 个品种。根据当前我国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情况,疫苗制品批签发工作由中检院和北京、上海、广东、四川、湖北、吉林、甘肃七个省级药检机构承担,其中上海所独立承担上海市相关企业的流感疫苗批签发,七个省级机构承担指定区域的无菌和异常毒性检查项目,其他疫苗批签发工作全部由中检院生物制品(疫苗)检定所承担;血液制品批签发由中检院和北京、上海、广东、四川、湖北、吉林、甘肃、山东、重庆九个省级药检机构承担;血筛诊断试剂批签发工作全部由中检院体外诊断所承担。随着未来批签发量的不断提升,各机构现有的基础设施条件、设备检验检测能力、人员配置等方面均不能满足要求。2020 年 2 月,《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疫苗批签发机构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20]4 号)提出,在巩固提升国家药品检验机构和现有省级药品检验机构疫苗批签发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省级药品检验机构等的疫苗批签发能力建设,遴选并指定符合条件的部分药品检验机构为国家疫苗批签发机构,逐步建立与我国疫苗产业和监管需求相适应的国家疫苗批签发机构体系,力争 2021 年底前完成部分药品检验机构疫苗批签发机构的授权;原则上 2023 年底前所有疫苗生产企业所在省份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本行政区域内主要疫苗品种批签发能力建设并提出疫苗批签发授权申请。2021 年 5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 号)》指出,提升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能力。巩固提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能力,推进省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批签发能力建设,依法依规将符合要求的省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指定为国家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机构。为落实国办关于推进省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批签发能力建设,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本建设标准。在起草过程中,根据对我国生物制品(疫苗)产业布局、历年批签发数据、中检院及七个省级批签发机构的实验用房情况、实验室类型和布局、仪器设备种类和数量等数据进行的调研和分析结果,从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选址与规划布局、面积指标、建筑与建筑设备、实验仪器设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对批签发实验室的建设提出了指导意见和重要参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阐明制定本建设标准的目的和意义。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是生物制品(疫苗)监管部门依法设立的生物制品(疫苗)监管技术支撑单位。根据《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 号),要推进省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批签发能力建设,依法依规将符合要求的省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指定为国家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机构。相关工作涉及各省监管任务的增加。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职能、检品量增加,受制于建筑面积、实验条件等因素,部分生物制品(疫苗)检验检测在原有的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中进行,不但挤占了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的面积,基础建设也已经不能满足政府对生物制品(疫苗)产业监管需要,亟待新建或改扩建。为了合理确定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同时也为了规范项目建设,避免浪费,制定本建设标准十分必要。第二条 阐明本建设标准的作用及其权威性。为规范政府工程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工程项目科学管理,合理确定投资规模和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本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的规定和程序,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进行科学论证,广泛听取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并充分考虑了各地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需求的客观差异,使之切合实际,便于操作。第三条 阐明本建设标准的适用范围。根据《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本建设标准中的生物制品(疫苗)范围包括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疫苗)。第四条 阐明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必须遵循的法律法规和指导思想。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建设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基本建设要坚持科学、合理、实用、节约的原则,装备配置要考虑工艺的合理性和适用性,同时兼顾科学性和先进性。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建设要坚持节约、节能、绿色环保的要求,结合实际需求,突出特点,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水平。由于各省级药品检验机构往往同时承担生物制品(疫苗)、其他药品、食品和医疗器械等多项检验职能,同时行使多项监管职能,因此,为避免重复建设,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应与药品以及食品或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院、所)统筹规划建设。一方面,各地可以在现有药品检验机构基础上,通过改建或者扩建实现承担新增批签发业务的功能,所需要改建或者扩建的面积(重点是改扩建后新增的批签发实验用房的面积)或者改扩建标准应该符合本标准的各项规定;另一方面,各地在开展新的综合性药品检验机构建设时,应考虑尽量采用共享管理用房、保障用房等方式减少整体建设规模,从而节约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考虑到我国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工作需求和国际上对批签发国家监管体系有关要求,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规划布局应由国家药监局统筹安排,原则上仅支持每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建设 1 个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第五条 本条规定了本建设标准与现行有关标准和定额之间的关系。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项目作为城市建设的一部分,在编报工程项目计划及建设过程中,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需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建筑工程相关规范、标准及定额等。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六条、第七条 2022 年底前,我国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主要设置在省会城市(或直辖市),并主要在当地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建设完成,大多由事业单位负责维护运行。简单的用行政区划来制定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规模,不能真实反映因为业务工作量的不同而造成的建筑面积所需的不同。生物制品(疫苗)品种数既是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的象征也是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规模的主要控制因子。生物制品(疫苗)的药品注册标准是批签发检验和审核的依据,目前在我国上市的所有批签发产品的药品注册标准均由国家局药监局批准。由于不同生产企业生产的相同品种名称的生物制品其生产工艺不同,成分组成存在差异,批准的药品注册标准往往也不相同,因此一般将不同企业生产的相同名称的生物制品视为不同的品种。本《建设标准》通过分析确定出合理的分段区间,目标是使一级实验室包含产业发展好的省份,从而建设一批具备科研、检验检测综合能力强的实验室,保障我国生物制品(疫苗)产业健康发展,同时提升我国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研发与创新的基础能力。三级实验室划分使其满足保障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监管基础能力,保证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工作正常开展。根据批签发工作实际情况,批签发的任务量不仅与品种数有关,还与批数以及检验难度有关。品种数越多,或者批数越多,或者检测难度越大,检验任务量越大。因此编制组认为,批签发实验室的品种数不能以绝对值衡量,应考虑其检验检测批次、检验项目难易程度等。这一情况与调研情况也是一致的,有一些机构具有相同品种数情况下,规模差异较大。因此,需要进一步根据批数和检测难度对品种数进行相应的修正或调整,即需要确定批数调整系数和检验难度调整系数。批数调整系数确定。根据调研数据,结合批签发工作专家讨论意见,编制组按照批签发批次分级,发现对批签发批次小于 150 批/年(约 2000 万剂/年)的品种,如黄热减毒活疫苗,相对任务量定为 1.0;大于 150 批/年(约 2000 万剂/年)的品种,如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受批签发时限要求,往往需要增加相应的仪器设备,快速完成疫苗的批签发工作,以保障疫苗的市场供应。所以由于仪器数量的增加,需要的实验用房面积需要适当增加,经编制组研究讨论,并征询行业内专家意见,给年批签发批数大于 150 批的调整系数定为 1.2。检测难度调整系数确定。编制组对每个品类生物制品(疫苗)检验工艺进行分析,发现对成分和检测项目复杂、检验周期长、难度大的品种,如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和狂犬病疫苗等,实验周期长,仅仅效力实验就包含动物实验、细胞实验,以及免疫学检测等,所涉及的实验用房种类和面积比其他品种多,并且一批检测占用的仪器设备周期也长,因此将其调整系数定为 1.2;其他品种定为的相对任务量定为 1.0。因此,对于某一个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产品,其相对品种数为检验检测批次和检验难易程度两项调整系数相乘得到,因此相对品种数分为三个等级:1.0、1.2 和1.4。即批签发批次150 批/年(约 2000 万剂/年)的品种,或者成分和检测项目复杂、检验周期长难度大的品种相对任务量调整系数为 1.2;批签发批次150 批/年(约 2000 万剂/年)的品种,并且成分和检测项目复杂、检验周期长难度大的品种相对任务量调整系数为 1.4;其余系数为 1.0。生物制品(疫苗)品种相对任务量调整系数见附件 1。根据上述分析,综合中检院及部分省级药品检验机构批签发工作经验和有关批签发专家意见,编制组将品种数归为三种情况,一般品种、批数大于 150 批/年(约 2000 万剂/年)的品种、检测工艺复杂的品种,对每一个品种乘以相对任务量调整系数再加和,得到生物制品(疫苗)实验室的工作量的代表值“相对品种数”。相对品种数 N=ΣM其中,M 为辖区内每个生物制品(疫苗)的相对任务量调整系数(见附录 A)。根据调研,综合考虑各省经济发展水平、生物制品(疫苗)产业情况的影响,结合系统内征求意见的反馈意见,确定以相对品种数 40、15 两个量化数据对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规模分为 3 级,分别是:一级建设规模分界点定为 40,代表生物制品(疫苗)产业发展好、经济发展好的省份,例如:北京市、广东省、上海市、江苏省、四川省;三级建设规模分界点位 15,代表具初具规模生物制品(疫苗)产业的省份。因为一般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为 5 年左右,因此计算其相对品种数时,应该充分考虑发展需求,以 5 年后辖区内生物制品(疫苗)相对品种数(个)为依据进行划分。因此 5 年后相对品种数计算公式相应调整为:5 年后相对品种数 N=ΣM ×(1+n)4其中,n 为前 5 年辖区内生物制品(疫苗)品种数平均增长率。第八条~第十三条 明确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用房、场地、设备构成及遵循原则。参考《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标准》(建标 187-2017)。第三章 选址与规划布局第十四条 规定了各级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选址与规划的原则要求。本章内容为药检机构(实验室)通用要求,主要参考《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标准》(建标 187-2017)。第十五条 根据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性质和任务,项目选址时应综合考虑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市政条件、周边环境等各方因素。由于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是辖区内生物制品(疫苗)安全的保障机构,因此项目选址应在公共交通便利的位置,便于样品的送检,且为保证检验工作的准确和安全,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选址应对相应可能产生影响的地段有一定的安全距离。第十六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在规划期间应根据功能、流线、实验特性进行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地形及大气条件,做到既满足工作要求又节省投资。第十七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情况应独立选址、建设,也可与相关的建筑合建,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院、所)等,但合建时应保证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实验区相对独立,并充分考虑建筑容积率对选址的影响。第十八条 动物实验用房有动物气味可能溢出,因此宜独立设置且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减少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并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第十九条 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及布置进行了说明。第二十条 规定了最大的建筑密度,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建设可依此计算所需建设用地。各地规划部门针对该类型的建筑绿地率普遍控制在不低于 35%,考虑到各地建设情况的不同,新城区与老城区新建、改建、扩建时的差别,绿地率应满足所在地城乡规划的规定,控制在 30%左右为宜。第四章 面积指标第二十一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规模可由实验室总面积和实验用房面积两种思路表征实验室规模。实验用房面积是指微生物检验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室、生化免疫实验室、细胞实验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动物实验室、理化实验室,具体开展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的房间的面积总和。实验室总面积是指开展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工作的实验用房、保障用房、配套用房、管理用房这四类面积总和。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室可考虑设置设备技术或设备夹层,大于等于 2.20m 层高时,夹层建筑面积另行计算。第二十二条 参照《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标准》(建标 187-2017)确定。第二十三条 编制组对调研得到的新建或在建批签发实验室四类用房的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实验用房比例与药品实验室(详见建标187-2017)一致,均为 51%。保障用房的比例要高于药品实验室。这是由于生物制品(疫苗)检验对生物安全防护、洁净度、温湿度等方面要求均比药品实验室高,因此保障用房内设备体积和数量均大于药品实验室。通过对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各类用房功能分析,对比药品实验室各类用房面积比例,确定了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各项用房面积比例。第二十四条 承担口岸生物制品(疫苗)检验的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进口生物制品(疫苗)检验工作量大,因此应增加相应建筑面积。第二十五条与其他建设项目合建时,管理用房和保障用房往往会共用,为了提高投资的使用效率,应统筹考虑管理和保障用房。第五章 建筑与建筑设备第二十六条 由于实验时可能产生有毒、有害、异味及易燃易爆的气体,且实验时要保证室内照度,故实验室的通风、采光要求较高,应根据实验室类型采取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措施以及一定的采光措施,这些要求在建筑设计时需具体考虑。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这两条均是对实验室位置安排的要求,原则是实验室应依据其特定要求合理布置,以利于管线的设置、废气的排放,防止不同实验室的相互干扰。第二十九条 对于结构的选型,要考虑实验室的灵活布局,和今后可能的仪器设备更新带来对空间的不同需求。实验室的层高不同于一般建筑,设备多、管线多,因此对建筑层高有一定要求,一般宜为 4.5~5.5 m(生物安全实验室等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室可考虑设置设备技术或设备夹层,大于等于 2.20m 层高时,夹层建筑面积另行计算。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建筑以实验室为主,有大量的重要实验仪器设备、实验材料、检品,因此防火是重要的安全因素,在设计建造时就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规定。实验室应根据具体要求确定消防设计方案,选用材料应满足《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的规定。考虑到实验室布置有大型高精尖仪器设备、试剂存放区,应根据仪器设备要求、试剂品种确定灭火系统种类。此外,屋顶设备较多且噪声大,为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加高建筑女儿墙并采取必要的隔声措施。第三十二条 依据相关的设计规范,对电梯的设置情况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实验室中有部分仪器设备体型大、价值高,搬运安装要求严格,设立电梯十分必要。实验室产生的废物、废水、有毒垃圾等需要隔离储运,宜设立单独的电梯运输。第三十三条 依据实验室环境的要求,对实验室相关部位的选材作出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七条 对实验室的排水、电气、室内环境等特殊要求进行了规定,以保证实验室的安全可靠运行。对实验室的各项技术要求同时要满足国家、行业的相关设计、施工、验收标准和规范。第六章 实验仪器设备第四十八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实验仪器设备是保障检验检测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托,不同级别的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规模不同,实验功能、检品量有所不同,根据不同级别的实验需求确定相应的仪器设备。第四十九条 本建设标准依据不同级别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工作要求在附录 C 中列出基本仪器设备配置标准。根据科技发展及检验检测的新需要,由药品监管部门定期修订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第七章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第五十条 本条是关于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投资控制原则,以及投资估算指标的适用范围。第五十一条 建设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三部分。由于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项目为基本建设投资项目,且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共财政投资,故本建设标准估算指标仅考虑建设投资部分。建设投资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它费和预备费。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性较大,导致的土地费用差异性较大,故本建设标准估算指标不考虑土地费用。此外,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建设工程造价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各项费用具体内容,可在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 法与参数》(第三版) 规定基础上,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1.表 4 是参照《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相关规定,结合选取的北京、上海、山东、湖南、江西、福建等代表性地区的已实施或待建项目的概算定额或预算定额等资料,综合研究测算得出;2.若需要配套建设高压变配电工程,可根据变配电容量及室外管线的距离,适当增加投资 100~500 万元;3.采暖地区,若需要独立建设热交换站或锅炉房,可根据热负荷及室外管线的距离,适当增加投资 50~70 万元;4.表中提出的投资估算指标,未考虑特殊地形地貌、特殊地质条件及特殊气候条件等特殊情况;5.实验室对洁净度等特殊要求各有不同,室内装修的标准就不同;针对具体的使用需要,装修费用也不相同。可根据具体的要求,计算实验室装修费用。表 4 中注 4 所指的是一般情况下除实验室以外的用房室内装修标准。第五十二条 本条根据《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提出了不同建设面积的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建设工期。
  • 水质检测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订《水质 亚硝胺的测定 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等5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0年11月25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doc   2. 《水质 亚硝胺的测定 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3. 《水质 亚硝胺的测定 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 《水质 丙烯酰胺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5. 《水质 丙烯酰胺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 《水质 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 连续流动分析法》(征求意见稿)   7. 《水质 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 连续流动分析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 《水质 金属总量消解方法 硝酸消解》(征求意见稿)   9. 《水质 金属总量消解方法 硝酸消解》(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0. 《水质 金属总量消解方法 微波酸消解》(征求意见稿)   11. 《水质 金属总量消解方法 微波酸消解》(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地方标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第一部分--现场评审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等15项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由湖南省红色文化旅游促进会等单位制定的《红色旅游基地规范》等15项湖南省地方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讨论并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请于2023年6月4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相应标准起草单位。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相关标准基本信息见下表,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征求意见地方标准清单序号标准名称起草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1红色旅游基地规范湖南省红色文化旅游促进会湖南省红色文化旅游促进会秘书处19174880560hch89758975@outlook.com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华盛家园3栋7楼湖南省红色文化旅游促进会2《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评价规范》湖南创景天下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龙全19530450151532601531@qq.com长沙市雨花区汇金路777号(长沙屿A3栋6楼)3《红花檵木扦插育苗技术规程》湖南省林业种苗繁育示范中心廖科13974861900502395074@qq.com湖南省浏阳市洞阳镇西园社区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第一部分--现场评审工作规范》湖南省产商品评审中心陈诚15084886968 3243438878@qq.com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118号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第二部分--现场试验考核实施规范》湖南省产商品评审中心陈诚15084886968 3243438878@qq.com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118号6《供热燃气热水锅炉运行技术规程》湖南安卓特种设备科技有限公司高小恩1597318169414680967@qq.com 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36号湖南省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 7《既有楼房加装电梯管理工作指引 》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宋涛18674724141382092972@qq.com长沙市时代阳光大道238号8《聚乙烯(PE)燃气管道定期检验规则》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曾凡小15874887989339173738@qq.com长沙市时代阳光大道238号9《现有建筑物增设电梯监督检验实施导则 》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陈亚文1375506459276682872@qq.com 长沙市时代阳光大道238号10《液化石油气钢瓶延长使用期安全评定》湖南安卓特种设备科技有限公司高小恩1597318169414680967@qq.com 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36号湖南省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 11《处理农户生活污水无能耗人工湿地装置通用技术条件》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付新喜15111035206459889441@qq.com长沙市天心区韶山南路 498 号12《处理生活污水用单体式净化槽通用技术条件》湖南玖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孙翔宇13755040990 492133051@qq.com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 2450 号环创园 B6 栋 103、50213《典型工业园区重金属污染土壤风险管控技术规范》湖南凯迪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方迎春189758116661502404770@qq.com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 299 号14《智能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通用技术条件》湖南省环境治理行业协会胡萧189074878483205515923@qq.com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 200 号华坤时代162315《重金属土壤修复稳定剂技术规范》湖南省环境治理行业协会胡萧189074878483205515923@qq.com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 200 号华坤时代1623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2023年5月4日相关附件.zip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粮油检验 油脂定性试验》等8项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我们组织起草的《粮油检验油脂定性试验》等3项国家标准和《澳洲坚果油》等5项行业标准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5日。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全国粮标委油料及油脂分技术委员会(SAC/TC270/SC2)秘书处。联系人:田华13308655730电子邮箱:oilfatbz@163.com附件:1.《粮油检验 油脂定性试验》(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2.《动植物油脂 甘三酯分子2-位脂肪酸组分的测定》(征求意见稿) 文本及编制说明3.《沙棘籽油》(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4.《澳洲坚果油》(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5.《核桃肽》(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6.《稻米多肽》(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7.《油用南瓜籽》(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 8.《油用南瓜籽饼粕》(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9.意见反馈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2024年2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
  • 使用标准积分球和全积分球测试透镜
    1. 前言  使用紫外分光光度计测定固体样品时,会用到积分球。积分球的种类繁多,有不同的尺寸、形状、涂层材质。日立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UH4150具有多种积分球检测器,可以满足不同样品的测量需求。图1 日立UH4150及其丰富附件这里以透镜测定为例,介绍标准积分球和全积分球。 2. 积分球结构标准积分球的内壁涂层为BaSO4,副白板的材质为Al2O3。它不但可以测定透过率,还可以测定全反射率和漫反射率。全积分球的副白板位置处无开孔,其内层材质同样为BaSO4。因此,全积分球不能测定全反射率和漫反射率。图2 标准积分球和全积分球的结构 3. 透镜的测定实例当测定如透镜类的样品时,其透射光束会在积分球内发生较大变化,若使用标准积分球时,透射光会从积分球背面的副白板溢出,并由副白板和积分球内壁反射。如图3所示,由于Al2O3和积分球内层BaSO4的反射率不同,因此基线校正(仅通过副白板反射校正)和样品测定时的光学条件不同,无法得到正确的测光值。图3 Al2O3和BaSO4的反射光谱详细信息请点击: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2446/s930350.htm 4. 总结 日立提供多种积分球,包括全积分球和标准积分球,以及开口倾角不同的标准积分球等,满足多种样品的精确测定。拨打400-830-5821,联系我们。
  • 《基于核查样品单检测结果的实验室偏倚检出》等四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各位委员、通讯成员及各有关单位:  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1)正在实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基于核查样品单检测结果的实验室偏倚检出》(计划编号:20075317-T-469)、《化学分析不确定度预算建立的评定方法》(计划编号:20075319-T-469)、《实验室分析仪器测试方法检出限和定量限的有效性确认评估》(计划编号:20075324-T-469)、《石油产品和润滑油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与质量评估》(计划编号:20075325-T-469)等4项国家标准制定项目。现将上述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及意见反馈表提供给你们,希望大家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并请于2010年11月27日前将意见反馈表的电子文本发送给标准起草组。  联 系 人:王斗文  电 话:0411-82583680  手 机:13591329511  电子邮件:wangdouwen@163.com  附件1: 《基于核查样品单检测结果的实验室偏倚检出》(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  附件2: 《化学分析不确定度预算建立的评定方法》(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  附件3: 《实验室分析仪器测试方法检出限和定量限的有效性确认评估》(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  附件4: 《石油产品和润滑油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与质量评估》(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
  • 《电子天平》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2021年8月3日,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发布关于对《电子天平》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请各位专家于2021年10月3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0]37号),GB/T 26497-2011《电子天平》已列入2020年国家标准修订计划(立项编号20202542-T-604),标准牵头起草单位为上海天美天平仪器有限公司,归口单位为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26),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该国家标准的起草工作组成员主要包括上海天美天平仪器有限公司、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沈阳龙腾电子有限公司、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沈阳龙腾电子有限公司、 长沙高新开发区湘仪天平仪器设备有限公司、赛多利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普利赛斯称重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该标准主要内容和技术差异如下:1、标准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天平的术语和定义、计量单位、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电磁力平衡式、电阻应变式、电感式、电容式等称重传感器为核心部件,检定分度值不小于 1 mg 的电子天平(以下简称天平)的设计与制造。本标准不适用于真空天平、热天平、遥控天平、自动天平和按协议制造的天平。本标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范围;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第三章:术语和定义;第四章:计量单位;第五章:基本参数;第六章:要求;第七章:试验方法;第八章检验规则;第九章,标签、标记;第十章,包装、运输、贮存。2、主要技术差异本文件代替 GB/T26497-2011《电子天平》,与 GB/T26497-2011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新“1 范围”及“2 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电子天平核心部件—称重传感器的型式描述等;b) 更新“3 术语和定义”及“4 计量单位”,增加实际分度值、检定分度值、检定分 度数及除皮等定义,取消“微克”,“公斤”变更为“千克”等;c) 更新“5 基本参数”要求,包括检定分度值与实际分度值的约束关系更新,“最小 秤量 Min”公式更新,“正常工作条件”中取消温度波动度范围及相对湿度下限、放宽相对湿度上限;d) 更新“6.1 外观及结构”及“6.2 计量性能”要求,增加适应性、安全性、“置零 准确度”及“除皮称量”等要求;e) 更新“6.3 由影响量和时间引起的变化”要求,包括倾斜、温度、供电电源及时间, 删除级天平空载倾斜试验的要求等;f) 更新“6.4 功能”、“6.5 称量结果指示”、“6.6 置零装置和零点跟踪装置”及“6.7 除皮装置”要求,包括读数装置、示值形式、数字示值、示值变化、平衡稳定等;g) 更新“6.9 抗干扰要求”要求,将“与”关系改为或“或”关系,增加备注及例外描述;h) 新增“6.12 耐久性”章节,更新“6.10 湿热,稳态”及“6.11 量程稳定性”要求;i) 更新“7.5 计量性能试验”要求,包括新增“置零准确度试验”及“除皮称量试 验”、细化“称量试验”及“重复性试验”中型式评价试验及其他试验的次数要求、“偏载试验”新增加载位置示意图、针对 d<5 mg 天平“称量试验”增加“部 分测量点再加 1 mg 砝码的载荷测量”等;j) 更新“7.6 影响因子试验”要求,包括倾斜试验要求、静态温度试验范围、空载示值影响试验、电压变化试验及蠕变试验等;k) 新增“7.8 预热时间试验”、“7.9.3 平衡稳定性试验”及“7.16 耐久性试验”;l) 更新“7.10 置零装置及零点跟踪装置试验”、“7.12 安全要求试验”及“7.13 抗干扰性试验”要求,包括介电强度试验删除“双重绝缘”试验要求、增加“配置电源设配器天平不适用”备注,抗干扰性试验方法(附录 A)调至正文等;m) 更新“8 检验规则”要求,删除周期检验要求、细化“检验项目及对应的要求、试验方法”表;n) 更新“9 标签、标记”及“10 包装、运输、贮存”要求,更新产品标签、包装要求等。n) 更新“9 标签、标记”及“10 包装、运输、贮存”要求,更新产品标签、包装要求等。国家标准《电子天平》(征求意见稿)如下:附:1、国家标准《电子天平》(征求意见稿).pdf2、国家标准《电子天平》(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3、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docx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甲397号 100055单位名称: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联系人:王凯联系电话:13001080500 传真:010-63490489电子邮箱: wk@tc124.com
  • 一批水质检测标准发布征求意见稿 涉及多种分析方法
    p  今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水质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法》《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微库仑法》《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和《地表水监测技术规范》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征求意见稿。/pp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生态环境部现就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相关意见可于2020年6月3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至生态环境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pp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孙娟 滕曼/pp  电话:(010)66556826/66556829/pp  传真:(010)66556826/pp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pp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pp  邮编:100035/pp  附件: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a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6/attachment/57bf5794-58de-4fa3-9f96-e644739b8a74.pdf" title="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0, 112, 192) font-size: 16px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font-size: 16px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span/a/pp  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1130.shtml" target="_sel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水质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法(征求意见稿)/span/a/pp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1132.shtml" target="_sel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水质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span/a/pp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海水中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pp  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1133.shtml" target="_sel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微库仑法(征求意见稿)/span/a/pp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1134.shtml" target="_sel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微库仑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span/a/pp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地表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可吸附有机卤素的微库仑测定方法。本标准是对《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微库仑法》(GB 15959-1995)的修订,本次为第 1 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pp  ——扩充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pp  ——取消了样品吹脱步骤 /pp  ——增加了干扰物质去除方法 /pp  ——增加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章节。/pp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微库仑法》(GB 15959-1995)废止。/pp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1135.shtml" target="_sel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征求意见稿)/span/a/pp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1137.shtml" target="_sel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span/a/pp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硫化物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本标准是对《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 16489-1996)的修订。/pp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1996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pp  ——修订了适用范围 /pp  ——修订了方法检出限 /pp  ——删除沉淀分离法 /pp  ——增加了“酸化-蒸馏-吸收”前处理方法 /pp  ——增加了测定可溶性硫化物的内容 /pp  ——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pp  ——增加了废物处理。/pp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 1996年4月26日发布的《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 16489-1996)废止。/pp  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1138.shtml" target="_sel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地表水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span/a/pp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1140.shtml" target="_sel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地表水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span/a/pp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监测的布点与采样,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监测数据处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资料整编等内容。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和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pp  本标准是对《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中地表水监测技术规范部分的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pp  ——增加了附录A,将水样保存和容器的洗涤统一为附录A /pp  ——增加了附录B,明确了地表水总磷现场监测前处理规定 /pp  ——增加了附录C,将资料整编章节中表格统一为附录C /pp  ——增加了附录D,将原附表1统一为附录D,更新了地表水监测项目分析方法 /pp  ——删除了流域监测 /pp  ——修改了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中地表水内容的相关表述 /pp  ——完善了布点与采样、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监测数据处理、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资料整编等相关内容。/pp  自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原标准《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中涉及到地表水监测的部分废止。/p
  • 海洋行业标准《海水营养盐原位自动分析仪现场比对方法》征求意见
    2023 年 12 月 13 日 ,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海水营养盐原位自动分析仪现场比对方法》征求意见稿。原文链接海水营养盐原位自动分析仪(以下简称“分析仪”)是搭载在浮标或平台上,能够自动过滤、进样、发生化学反应和监测,自动进行数据处理,从而实现在现场对海水中营养盐(硝酸盐、亚硝酸盐、铵盐、磷酸盐和硅酸盐)自动测量的仪器。近年来,我国沿海污染和富营养化现象日益严重,赤潮、浒苔等环境问题频发。大量研究表明,海水营养盐浓度是影响赤潮、浒苔生消的一个重要因素。分析仪逐渐开始被布设在我国沿海,虽然会在安装前进行校准,但是安装到浮标或者平台后,由于海洋环境复杂多变,只能使用自校或比对方法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由于各单位的自校或比对方法的内容、步骤和方法不尽相同,没有统一的标准方法,造成营养盐测量结果之间存在误差,不利于海水水质数据的统一。本标准规定了海水营养盐原位自动分析仪的比对设备要求、比对环境条件、比对试验、判定依据和 比对报告编写要求,适用于海水营养盐原位自动分析仪的海上现场比对,海水营养盐原位传感器、海水营养盐在线监测系统的海上比对和质量监控也可参照执行。本标准的公布提高了海水营养盐原位自动分析仪测量结果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可比性,更好地指导海洋原位仪器的运行维护,为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和防灾减灾的工作开展提供技术支撑。
  • 北京日化协会发布《化妆品舒缓功效测试 人体乳酸刺痛试验测试方法》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北京日化协会会员单位、北京市化妆品企业、各相关单位:根据《北京日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及团体标准建设相关规定,我协会组织制定了《化妆品舒缓功效测试 人体乳酸刺痛试验测试方法》(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9月30日前将征求意见反馈表以纸质版邮寄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协会政策法规部。联系人:佟老师联系方式:bdcafg@163.com,010-67113081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嘉业大厦一期A座906室 北京日化协会2023年9月1日附件1. 《化妆品舒缓功效测试 人体乳酸刺痛试验测试方法》(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 《化妆品舒缓功效测试 人体乳酸刺痛试验测试方法》 编制说明.pdf附件3 北京日化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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