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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8万元 中山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系统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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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1/06/24 13:36:06
导读: 中山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577.6万元,对现有的网格化监测系统升级。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8日。

中山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577.6万元,对现有的网格化监测系统升级。

据查,2018年7月,中山市环境保护局采购了“中山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系统项目一期服务项目”,包括100台大气微观监测站的运维、数据分析等内容;2018年12月,中山市环境保护局采购了“中山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系统项目二期服务项目”,包括200套大气环境微观站监测设备的运维、数据分析等。

上述两个项目一共花费2581.62万元,项目结束期分别为2021年7月4日和2020年11月25日,服务商均为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

这也从项目背景可以看出,此次招标文件中,项目背景提到“中山市按照 2km*2km 大气网格化布点监测工作,2018 年完成 100 台固定微观站的安装,2019 年又增加了 200 台固定微型空气质量检测仪,总计 300 台固定微型空气质量检测仪,监测指标有 PM2.5、PM10、CO、NO2、SO2、O3、温度、湿度、风速、风向,其中 60 台增设 TVOC 传感器。”

服务期结束之后,中山市再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

招标内容.jpg

旨在对现有 300 台微型空气质量检测仪进行设备升级,以保证设备的稳定性和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污染精准定位及溯源分析,从区域角度进行整体研判分析,及时提出联防联控措施建议,实现环境污染防治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同时增加 11 套高空瞭望设备,搭载无组织焚烧 AI 识别模型,对中山市无组织焚烧及烟雾事件进行实时监测和监管,发现露天无组织焚烧现象时形成事件并及时给出预警信息,同时在烟火发生后将告警信息推送到平台。

对现有软件平台进行升级,提供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服务,为环保部门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通过大气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的空气质量数据,根据历史监测数据、气象数据等内容,环境专家团队与数据工程师合作,运用大气研究手段、数据分析软件、环境算法模型等技术,定期对区域的大气的污染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对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专业性指导。保证网格化监测设备 3 年内的正常运行,提供专业化运维服务。

本次对微型站的升级包括对微观站监测设备的整机更换升级和对监测传感器的更换升级。要求单台设备能够同时监测 17 项监测指标。内置最多 9 种类型传感器,包括 6种气态污染物和 PM2.5、PM10、TSP 等,并可外接风向、风速、温度、湿度、大气压、负氧离子、噪声、摄像头等 8 种传感器。本项目配置监测指标为 PM2.5、PM10、CO、NO2、SO2、O3、TVOC、温度、湿度、风速、风向,需预留其他指标接口以备后期扩展。可以看出,对大气微型站的要求越来越高。

项目详情如下:

项目概况

中山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1号大东裕贸联大厦北塔2号2508室(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7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2000-2021-08933

项目名称:中山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776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25776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中山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网格化微型空气质量检测仪设备升级及运维服务、高空瞭望设备服务、无组织焚烧AI识别服务、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服务、运营维护服务、数据分析服务等;

(2)招标编号:SZHCZS-2021009;

(3)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3年,详见用户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编制的财务报表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其他组织(具备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所有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记参与投标并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7)本项目接受不多于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规定提交共同签署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体方和各方的权利义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1号大东裕贸联大厦北塔2号2508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7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联系方式:0760-88318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1号大东裕贸联大厦三期北塔2号2508室

联系方式:0760-888888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林先生

电话:0760-88888864

[来源:仪器信息网]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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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环保-学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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