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的命名,我部组织编制了《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命名规则 第1部分:分析方法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并请于2023年12月15日前书面反馈我部。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意见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我部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法规司段光明
电话:(010)65645273
邮箱:biaozhun@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命名规则 第1部分:分析方法标准(征求意见稿 )
3.《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命名规则 第1部分:分析方法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11月1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来源:生态环境部]
9461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24年部分国控城市点位PM2.5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2024.06.04
1213万!国家碳计量中心(内蒙古)碳达峰碳中和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2024.06.04
1541万!东北平原农业绿色低碳重点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024.06.03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