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日本核污水排海,如何保障食品安全?

进入
阅读更多内容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23/08/25 18:16:09
导读: 针对日本政府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一事,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23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应询表示,“覆水难收,我们不希望2023年8月24日成为海洋环境的灾难日。如果日方一意孤行,就必须为此承担历史责任。”

4bf61e6d3551d7724319de4479b696f5_759.jpg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核污水中的有多少放射性物质?

福岛核污染水中含有60多种放射性核素,例如氚、碳-14、碘-129等,其中很多放射性核素尚无有效处理技术,而日本却一直在做出“问题只在于氚元素”的误导。

氚这种元素从外部对人体造成辐射的可能性不大,但大量进入人体后,轻则导致疲乏无力、嗜睡、食欲减退等;累积到一定剂量后可能引起慢性放射病,甚至致癌。

同时,国际环保组织2020年在题为《东电福岛第一核电站污染水危机》的调查报告中指出,核污染水中存在高浓度的放射性碳-14,日方的多核素处理系统(ALPS)设计之初没有考虑去除碳-14。报告作者、德国研究人员肖恩·伯尼指出,东电直到2020年才承认所谓“处理水”中碳-14的存在。

而碳-14会在海洋生物,也就是鱼类的体内聚集,碳-14聚集的丰度或浓度可能是氚的50倍。

国际环保组织调查发现,ALPS不能去除放射性氚和碳-14,也不能完全去除其他放射性同位素,如锶-90、碘-129和钴-60等。

氚的宏观扩散模拟结果

吃下核污染食物之后会怎样?

核辐射放射性物质可以经过消化道、呼吸道和皮肤这三条途径进入人体。

进入人体的放射性物质,在人体内继续发射多种射线引起内照射。当放射性物质达到一定浓度时,便能对人体产生损害。

举个例子,此次核污水中残留的碳14物理半衰期约为5730年,可以在大海中长期存留。经过海洋生物食物链的层层富集和浓缩很可能就会进入人体内。

虽然核污水经过稀释浓度会变低,但经过海洋生物食物链的不断富集,会让放射性核素不断浓缩。

人类作为食物链的顶端,通过食用海产品就间接地摄取了海水中的各种放射性物质,人体内的放射性物质积累就很可能会超过安全剂量。

每一代人都吃进放射性物质,留在体内破坏DNA并且遗传,缓慢循环渐进的后果,不堪设想。

如何保证涉日食品安全?

2011年日本福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发生后,我国就已经开始对日本福岛县等可能遭受核污染影响的日本进口食品进行入境管理。2011年,原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禁止部分日本食品农产品进口的公告》,公告明确指出,禁止进口日本福岛县、栃木县、群马县、茨城县、千叶县的乳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水生动物及水产品。

同年,原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对地区范围有更加严格的规定,除上述地区外,还禁止从日本宫城县、山形县、新潟县、长野县、山梨县、埼玉县、东京都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

今年7月7日,中国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表示,为防范受到放射性污染的日本食品输华,中国海关禁止进口日本福岛等10个县(都)食品,对来自日本其他地区的食品特别是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严格审核随附证明文件,严格实施100%查验,持续加强对放射性物质的检测监测力度,确保日本输华食品安全。

8月24日,海关总署决定即日起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

国内监管标准有哪些?

1992年,国家标准《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限制浓度标准》发布,此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起草单位位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2012年,卫生部办公厅发布《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意见的函》(卫办监督函〔2012〕284号),计划修订《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限制浓度标准》(GB14882-1994),但修订后的标准至今仍未公布。在2016年,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国家卫计委发布10项关于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的检测方法的标准。

标准名称

标准文本

GB 14883.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总则

GB14883.1-2016.pd

GB 14883.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铯-137的测定

GB14883.10-2016.pd

GB 14883.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锶-89和锶-90的测定

GB14883.3-2016.pd

GB 14883.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碘-131的测定

GB14883.9-2016.pd

GB 14883.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天然钍和铀的测定

GB14883.7-2016.pd

GB 1488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钷-147的测定

GB14883.4-2016.pd

GB 1488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钚-239、钚-240的测定

GB14883.8-2016.pd

GB 1488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钋-210的测定

GB14883.5-2016.pd

GB 1488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镭-226和镭-228的测定

GB14883.6-2016.pd

GB 14883.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氢-3的测定

GB14883.2-2016.pd

GB 14500-2002 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

GB14500-2002.pd

GB/T 16148-2009 放射性核素摄入量及内照射剂量估算规范

GBT16148-2009.pd

GB 11806-2019 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

GB11806-2019.pd

GB/T 16145-2022 环境及生物样品中放射性核素的γ能谱分析方法

GBT16145-2022.pd

GB 14882-1994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限制浓度标准

GB14882-1994.pd

GB/T 15219-2009 放射性物质运输包装质量保证

GBT15219-2009.pd

GB/T 17230-1998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 货包的泄漏检验

GBT17230-1998.pd

GB/T 14503-2008 放射性同位素产品的分类和命名原则

GBT14503-2008.pd

国际食品放射性污染如何监管?

1989年国际粮农组织(FAO)、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CAC针对切尔诺贝利事故对某些重要人工放射性核素制定和发布了CAC/GL5-1989《事故后国际贸易的食品放射性核素污染的指导水平》。

1997年由FAO、IAEA和WHO等六个国际组织共同公布的国际基本标准采用了CAC/GL5-1989作为食品通用行动水平,并将饮用水并入牛奶和婴儿食品类。

2006年FAO/WHO/CAC发布CAC/GL5-2006替代CAC/GL-1989,并收入正式的法典标准(CODEX STAN 193-1995)的最近一次修订版中。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ORA CPG 7119.14《Guidance Levels for Radionuclides in Domestic and Imported Foods》应用本国总膳食调查数据导出了食品中90Sr、131I、134Cs、137Cs,238Pu、239Pu、241Am、103Ru和106Ru等放射性核素导出干预水平用于事故应急情况下本国和进口食品的放射性污染的干预。

日本厚生省2002年《紧急情况下食品放射性检测手册目录》也给出了紧急情况下本国食品和饮用水中相关放射性核素的限值,2012年4月,由于福岛核事故和Cs的衰变特性,修订了Cs的限值。

欧盟1989年由于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制定3954/87法规,规定了紧急情况或核事故后食品和饲料中放射性核素最大容许量,福岛核事故后,由于日本进口至欧洲的某些商品中放射性核素已超过日本限值但未超过3954/87法规,故欧盟 657/2011 法规中对来源于日本的进口采用了日本的食品中放射性核素限值作为欧盟的限值。日本铯新限值于发布后被纳入欧盟第284/2012号法规。

加拿大也有为核紧急情况下制定了食品和水中放射性污染物的限制标准。

以上均为人工放射性核素的相关国际或国外标准。对于天然放射性核素,国际上除WHO《饮用水质量准则》中认为天然和人工射核素作为应检验的核素没有差别,并给出了18种天然放射性核素指导水平和日本规定了食品中铀的限量外,其他国家和地区均未对食品和饮用水中天然放射性核素加以限制。各国或地区食品中放射性指标差异见表2(供参考)。

[来源:仪器信息网]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用户头像

作者:蔡蔡

总阅读量 37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精选资讯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