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新型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 采取甲类防控措施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20/01/21 12:51:04
导读: 基于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报国务院批准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基于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报国务院批准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11.jpg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依法采取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等系列防控措施,共同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传播。

  国家卫健委党组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党组召开会议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党组强调,全国卫生健康系统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担当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扎扎实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完善多部门联防联控疫情预案,强化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二是坚决遏制武汉疫情扩散蔓延。强化应急响应,严格落实市场关闭和野生动物管控措施,严格落实机场、车站、码头等体温筛检措施,减少人群聚集性活动。

  三是强化病例救治,调配好医疗资源,中西医结合,落实集中救治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死亡。

  四是依法做好全国面上防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要求,强化发热门诊作用,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五是加强科技攻关。争取尽快查明传染源、传播途径,密切监测病毒毒力、传播力的变化。

  六是加强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公开、透明发布信息,加强防控工作正面报道。

  七是深化国际交流合作。

  八是部署好全系统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各地最新动态

  武汉:新增1例死亡病例 15名医务人员确诊感染

  据武汉卫健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情况通报,1月19日22时—1月19日24时,死亡1例,无出院病例和新增病例。死者陈某,男,89岁,2020年1月13日发病,1月18日因严重呼吸困难入院救治,1月19日23:39抢救无效死亡。患者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频发室性早搏等基础疾病。

  此外,据@健康武汉官微 通报,武汉共有15名医务人员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另有1名为疑似病例。16例患者中,危重症1例,其余病情稳定,均已隔离治疗。

  截至1月19日24时,武汉共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198例,已治愈出院25例,死亡4例。

18.jpg

  上海确诊第二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

  今晨,上海确诊第二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患者为35岁男性,上海户籍。1月8日晚前往武汉,1月11日返沪后出现发热、咳嗽、流涕等症状,于1月16日在上海市一发热门诊就诊后被收治入院隔离治疗。经上海疾控部门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评估确认,该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患者体温正常,生命体征平稳。其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另外,上海市有4例疑似病例正在排查中。

  四川、山东发现疑似病例

  据@健康四川官微 消息,1月16日以来,四川成都、广安分别发现1例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两名患者均从武汉来川,目前正在隔离诊疗。患者相关样本已按规定程序进行复核。

  此外,据山东省卫健委官方公众号消息,山东省青岛市发现1名来自武汉的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目前该患者病情稳定,正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来源:人民网]

用户头像

作者:兆堃

总阅读量 198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精选资讯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