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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 环保工程师、环评师等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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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7/09/21 09:45:56
导读: 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调整。其中注册环保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等在列。

  9月12日,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通知明确,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调整。其中注册环保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等在列。

  通知进一步明确: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40项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今后职业资格设置、取消及纳入、退出目录,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新设职业资格应当遵守《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规定并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后,按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

  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可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但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

  对违法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事项,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资格资质持有人因不具备应有职业水平导致重大过失的,负责许可认定的单位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40项)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共计59项。其中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

序号

职业资格名称

实施部门(单位)

资格类别

设  定  依  据

备注

15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设〔1997〕222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35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8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7号)

《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8号)


注册化工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6号)


注册电气工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5号)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4号)


注册环保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6号)


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4号)


45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
  评价类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4〕13号)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xls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xls

[来源:人社部]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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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环保-学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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