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硫氮分析仪采购招标公告

2024-05-10 18:25西宁市

关键内容 硫氮分析仪,浓缩仪
开标时间 待定
采购金额 50.00万元
采购单位 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采购联系人 徐女士 查看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宋女士 查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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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检验检测设备(全自动二氧化硫分析仪、全自动高通量平行浓缩仪)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5-10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概况

    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检验检测设备(全自动二氧化硫分析仪、全自动高通量平行浓缩仪)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聚帛竞磋(货物)2024-039

    项目名称: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检验检测设备(全自动二氧化硫分析仪、全自动高通量平行浓缩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检验检测设备(全自动二氧化硫分析仪、全自动高通量平行浓缩仪)采购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台
    简要规格描述:全自动二氧化硫分析仪1台、全自动高通量平行浓缩仪1台。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响应资格。(提供查询截图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前10日内);
    5、财务要求: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2年或2023年)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新注册未满一年的企业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响应。
    7、其他资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庄和财富广场A座9楼109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2、本项目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加密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响应,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
    3、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
    4、线上CA 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400-0878-198。
    5、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解密时长为30分钟。
    6、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提交纸质响应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U盘)1份),纸质响应文件应与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每份纸质响应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以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7、公示网址:
    青海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qinghai.gov.cn/)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qhdzzbfw.gov.cn/fwpt/)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9号

    联系方式:0971-8138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9楼1091室

    联系方式:0971-61514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0971-615144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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