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重磅开启

普查对象普查内容

普查技术路线与方法

普查方案

检测指标
序号检测指标序号检测指标
1机械组成23全钙
2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24全镁
3pH值25有效磷
4可交换酸度26速效钾
5水解性酸度27缓效钾
6阳离子交换量28有效硫
7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钠、盐基总量)29有效硅
8水溶性盐(水溶性盐总量、电导率、水溶性钠离子、钾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30有效铁
9有机质31有效锰
10全氮32有效铜
11全磷33有效锌
12全钾34有效硼
13全硫35有效钼
14全硼36碳酸钙
15全硒37游离铁
16全铁38总汞
17全锰39总砷
18全铜40总铅
19全锌41总镉
20全钼42总铬
21全铝43总镍
22全硅

主要仪器设备
类别名称数量(台/套)
制样设备视频监控设备≥1
研磨设备≥3
筛分设备≥3
称样设备百分之一电子天平≥3
万分之一电子天平≥2
物理指标测定仪器设备颗粒分析自控吸液仪或土壤颗粒分析吸管仪或土壤比重计≥5
直径 20cm,高 5cm,孔径为 10mm、7mm、5mm、3mm、1mm、0.5mm、0.25mm 的土壤筛组和孔径为   5mm、3mm、2mm、1mm、0.5mm、0.25mm 的土壤筛组≥10
样品前处理设备微波消解仪≥1
可控温电热消解仪≥2
恒温油浴箱≥1
恒温振荡器≥2
马弗炉≥1
铂金坩埚(30mL)≥10
化学性质及重金属检测仪器定氮仪≥2
酸度计≥2
电导率仪≥1
分光光度计≥2
火焰光度计≥1
原子荧光光谱仪≥2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

国务院将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附仪器配置清单

普查内容为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其中,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理化和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植被类型等。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来了!这些环境仪器市场大有作为!

值此机会,网络讲堂特邀请在土壤污染源调查方面经验丰富的检测机构,以及有检测仪器的仪器厂商共同筹备系列会议、定制会议,交流共享相关经验或检测技术,助力国家继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发布 附技术路线与方法

遵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要求,我们会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编制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地区的实施方案,2022年6月底前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主要仪器设备

其中对于设备设施的要求: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申请普查样品制备或检测任务要求的仪器设备设施,仪器设备设施完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投入使用前应计量检定或校准,并保持其在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应进行功能核查。所用质控样品和化学试剂等应符合相关检测标准要求。质控样品应能溯源到标准物质(或参比物质)。化学试剂有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指标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要求,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 号)确定的全国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的技术路线,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指标如下:

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检测实验室需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等要求和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土壤普查样品检测任务安排,做好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工作。本文特摘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 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第5部分:样品检测,供相关检测实验室参考。

精准助力土壤普查,这些品类先锋企业在行动!

土壤质量就是耕地质量,土壤质量下降将导致农作物减产、农产品品质降低等危害,关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家家户户的食品安全,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时隔43年,开启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通过全面普查,真实准确地掌握土壤情况,为将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修复耕地质量、保障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提供重要的数据基础。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单公示 126家单位入选

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3号)要求,经相关实验室自愿申请,所在地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办公室(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初步筛选推荐,我们组织专家复核和评审等程序,确定了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4月7日。

关于土壤普查,来点“硬核”干货!

农业领域、环境领域专家“首次集结”!围绕“土壤质量检测”,大会邀请到农业农村部、中国农业大学专家,进行专业技术讲解;围绕“土壤污染物检测”,则邀请到国家环境测试中心、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监测中心权威专家,从污染物角度进行汇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今年启动,超80个县率先开展试点工作

来自农业农村部的消息,我国将于今年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开展普查试点;2023年至2024年全面铺开普查;2025年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最终在“十四五”期间全部完成普查工作,形成普查成果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范围包括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

全面启动!各省陆续公布第三次土壤普查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中国土壤资源情况而开展的一次普查,开展土壤三普是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土壤三普距离土壤二普已有43年,当前我国仍然缺乏更全面的土壤数据,土壤的家底仍然是不清楚的,难以支撑未来农业现代化和粮食安全的战略目标。因此,国家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土壤三普,到2025年底利用四年时间进行“全面体检”,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

第二波!土壤三普,最全解决方案!

事实上,对于126家实验室,土壤三普检测任务的新考验才刚刚开始,其中既有对分析人员素质的高要求,也有对分析技术的高标准。针对于此,仪器信息网的诚意之作——“第三届土壤检测技术”网络大会,倒计时报名已开启

黑龙江公布第一批全国土壤三普外业调查采样机构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要求,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4月17日组织专家,围绕资质和能力、组成和优势、工作业绩经历、仪器设备、质量控制、工作保障等六方面,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进行综合打分排名,确定了外业调查采样机构第一批次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至4月29日。

河北省确定永年等6个试点县,扎实推进第三次土壤普查

普查试点筹备工作细化了试点方案。从河北省实际出发,明确了试点工作总体要求、普查对象、任务目标、时间节点、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确定了“统招分签”的工作思路,由省级统一招标确定调查采样、分析测试和成果形成等工作社会服务机构,县级与中标单位签订服务合同,确保试点工作的工作效率和普查质量。超前谋划省级数据库、样品库建设,提出建设需求,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确保按时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普查成果。

与22位“土壤三普”大咖云对话!3个必读参会攻略!

2月17日之后,土壤三普进入启动阶段。经过近4个月各大机构的知识洗礼,关于土壤检测的那些核心和关键,你全都掌握了吗?5月10-11日,只需要30分钟,便可无限接近一位行业内的大咖,获得权威问答的机会。第三届土壤检测技术网络大会,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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