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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源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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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源监测系统相关的论坛

  •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url=http://www.gdctsy.com]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url](CEMS)(应更改为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是以烟气在线分析仪为核心,对企业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进行浓度和排放总量连续监测并将信息实时传输到环保监管部门的全天候监控系统(修改为:"是对企业固定污染源排放的气态污染物、颗粒物的浓度以及排放量,进行连续监测,并将数据实时发送到环保监管部门的监测平台上。”)公司是最早开展CEMS业务的服务商之一,承建及运维的CEMS200多套。[align=center][img=,500,316]http://www.gdctsy.com/UploadFiles/image/Solution_004-01.jpg[/img][/align][align=center]系统总体结构[/align][img=,200,35]http://www.gdctsy.com/UploadFiles/image/Solution_004-02.jpg[/img][align=center][img=,151,250]http://www.gdctsy.com/UploadFiles/image/Solution_004-03.jpg[/img]               [img=,178,250]http://www.gdctsy.com/UploadFiles/image/Solution_004-04.jpg[/img] 岛津NSA3080在线分析仪                [font=Calibri][size=10pt]HORIBA ENDA600ZG在线分析仪[/font][/size][/align]

  • 【资料】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大气固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监测,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主要技术指标、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检测时的质量保证措施。本标准适用于监测固定污染源烟气参数,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和排放总量的CEMS。凡进入国家环境监测网络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生效,《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76-2001)废止。[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92232]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url]

  • CEMS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主要应用于对各种工业废气源的连续监测中,如火电厂,垃圾焚烧厂,煤炭、石油化工厂,造纸厂等行业。随着大气污染问题的日益突出,政府对工厂和企业废气排放的监督也更加重视。如何对一个工厂的烟气排放进行监控,并判断是否达到排放标准,这都得依靠CEMS来完成。CEMS有两个很重要的目的是分别对固体颗粒物浓度和污染性气体含量进行检测,而在这些气体中二氧化硫(SO2)是一种对环境危害性比较大的气体,需要二氧化硫传感器来进行测量。CEMS主要由气态污染物监测子系统、颗粒物浓度监测子系统、排放流量参数监测子系统和数据采集处理与通讯系统组成。这里对二氧化硫含量的监测属于气态污染物监测子系统,二氧化硫气体传感器通过对经处理后废气中二氧化硫的测量,判断所排放含量是否达到要求,是否要进一步进行脱硫处理。同时二氧化硫气体传感器的测量值也为可能需要的进一步处理提供了数据上的依据,能起到提高脱硫效率的作用。

  • 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和便携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工作正式启动

    [font=微软雅黑]为积极服务“双碳战略”,支撑碳监测试点管理需求,有效规范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和便携监测仪器的性能质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仪器质检室按照生态环境部《“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在调研国内外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在线、便携监测仪器技术发展现状和市场应用情况的基础上,结合现场验证测试结果,编制了《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HJC-ZY101-2022)和《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便携式测量仪检测作业指导书》(HJC-ZY102-2022)(以下简称作业指导书)。其中,《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同时经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立项,以团体标准《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T/CAEPI 47-2022)发布实施。[/font][font=微软雅黑]5月17日,仪器质检室以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召开了上述两项作业指导书的专家评审会。来自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等单位的国内污染源监测领域的资深专家和近30家国内外相关仪器生产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专家组经过质询和讨论,一致认为两项作业指导书可以作为开展相关仪器适用性检测的技术依据。[/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7px][color=#222222]总站定于2022年5月26日正式启动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和便携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工作。拟申请检测的企业可登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官网“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申报系统”,在“环境空气和废气监测仪器”栏目下选择相应仪器类别进行申报。具体检测要求、详细内容及有关注意事项可在“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申报系统”通知公告栏查看。[/color][/size][/font]

  • 【分享】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在水泥厂的应用前景

    为了控制水泥工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促进水泥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中国材料工业科工集团公司起草了新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新的排放标准要求从2005年1月1日起,新、改、扩建水泥生产线,水泥窑排气筒应当安装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连续监测装置;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及冷却机排气筒应当安装烟气颗粒物连续监测装置;对现有水泥生产线,应当逐步安装连续监测装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根据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和达标进展情况制定安装计划。近年来国内企业也日益重视环境监测问题和完善监测系统,越来越多的电厂、石化、冶金企业已率先开始进行烟尘和SO2浓度监测,而国内水泥生产企业则相对开始的较晚,但随着新的水泥行业大气排放标准的颁布实行,水泥企业也日益重视环境监测问题和完善监测系统,所以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在水泥厂的应用前景很好。欧美发达国家环境治理、保护的实施与优化得益于环境参数的检测或监测水平的提高,不仅大量采用了先进的测控仪表与计算机系统,而且各企业在环境监测与保护方面投入巨资进行全方位的检测、监控与管理。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也开始环境监测自动在线监测仪的开发研制。目前,仍处在发展中,国产化进程较慢,烟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CEMS)使用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检测仪表的选型设计与系统的集成,因过程分析面对的困难与问题很多:高温、高粉尘、高水份、负压及腐蚀性等恶劣气体条件;应保证必要的检测准确度;应有较快的反应速度;应易安装、易标定;防尘、防溅、防腐等防护要求;应有较高的自动化程度,较少的维护工作量。一、水泥厂污染源的主要分布与特点水泥厂的污染源主要分布在以下几个生产环节中:1.水泥回转窑窑尾是水泥生产环节中粉尘排放量最大的排放点,窑外分解窑尾烟尘浓度为60g/m3~80g/m3,这一环节的污染物成分复杂,除粉尘、烟尘外,还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等有害气体。2.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冷却机、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污染物主要为固体颗粒物排放浓度大。二、分析气体成分针对水泥厂污染源的特点,新标准只要求对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需进行气体分析。一般可以有几种分析气体成分的方法,过去主要采用传统的分析方法,如化学分析法、[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法;其缺点是必须对烟气进行人工取样,在实验室进行分析,其中操作者的操作技能对分析的精度有很大影响;而且传统方法只能单一成分地逐个进行检测分析,不具备多重输入和信号处理功能;分析费时,响应速度慢,效率低,难以实现在线监测。而现在主要采用最新光学技术,在不影响被测气体本身状态时于烟道上进行实时的直接测量。该方法具有以下特点:利用SO2对一定波长紫外光的强吸收特性消除其他成分影响;可测范围大。但采用此类检测方式的仪表价格很高,关键部件往往需要进口。而另一种红外线式较适合水泥厂的应用,它基于非分光红外吸收测量法的原理,具有理想的抗干扰能力;其性能指标优越,重复性好,性价比较高。三、测量粉尘浓度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水泥厂几大污染环节都必须进行粉尘浓度的在线监测。因为新标准对粉尘浓度这一指标要求较高,所以对于连续监测系统(CEMS)的准确度要求也就更高。目前国外主要采用光透射原理——当可控光源穿过带有微小颗粒的气体时,一个高灵敏的传感器可检测出被微小颗粒吸收的光能,并将其与参比光进行比较,从而确定透射值或浊度值,再进一步得出粉尘浓度值。国内在该领域的技术也比较成熟,国产化程度较高。此类仪表具有以下特点:以光学技术为基础,自动完成测量、控制、线性测试以及污染物检测功能,反应速度快、无采样处理过程;带有反吹装置,防止光学镜头面不受污染;具备快速切断阀,可在吹扫装置失效后自动保护仪器;安装简便,发射与检测单元可通过法兰安装在烟管两侧。四、水泥厂安装监测系统的建议监测系统设计应考虑开放性、低成本、高可靠性和良好的扩充性。因此,针对不同测量对象特征,采用最适用的自动测量仪表,在通讯解决方案上有多种方式可选:无线通讯方案有其优点,如易解决通讯问题,可降低成本,可简化安装,采用大功率天线可增加通讯距离等,但利小于弊,一是水泥厂现场环境恶劣,大量房屋和炉窑等设施会阻塞或影响调频信号的传输;二是电气、电力设施多会产生复杂多样的电磁干扰,受约束因素多。因此在通讯方面还要进行不断改进,以便更好地进行监控。随着光学技术、计算机技术与自动检测等新技术的发展,许多以前难以检测的非电量(如实现水泥厂炉窑、塔罐烟气排放点的自动采样与预处理,粉尘与SO2等主要污染因子和烟气流量的在线监测)均得以解决,这将有利于促使岗位作业人员及时调整与监控脱硫、除尘等环保设施的运行状态,加强达标排放管理,这对于水泥厂排放点的有效监测与管理有着积极而重要的意义。

  •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中μmol/mol是什么单位?

    我们从环保部下载了文本《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 T 76—2007 )》,一直出现μmol/mol单位,不知什么意思?是印错了吗?如8.3.1 标准气体 a.零气:要求零气中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不超过 0.1μmol/mol,当测定烟气中二氧化碳时,零气中二氧化碳不超过400μmol/mol(786 mg/m3),零气中含有的其它气体的浓度不得干扰仪器的读数或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或二氧化碳(测定烟气中二氧化碳时)的读数。以后就一直有这个单位

  • 大气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测分析

    大气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测分析首先要分清或理解下述文中所介绍的“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监控点”以及“参照点”的概念: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意思就是所有测点值取最高的一个;监控点就是分散的一些数据采集、信息收集点,本处是指实际监测过程中所设立的大气监测点位;参照点有两种:一种是绝对参照点(以绝对的零点作为测量的起点),另一种是相对参照点(以人为确定的零点为测量的起点),大气监测参照点就应为相对参照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无组织排放监控点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氟化物的监控点设在无组织排放源的下风向2~50m范围内的浓度最高点,相对应的参照点设在排放源上风向2~50m范围内;其余污染物的监控点设在单位周界外10m范围内浓度最高点。”“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一般应设置于无组织排放源下风向的单位周界外10m范围内,若预计无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点越出10m范围,可将监控点移至该预计浓度最高点”。注意了,上述规定只是针对旧污染源(或称老污染源),对新污染源并无此要求。在综合排放标准上,对于新建污染源,无组织排放全部都在场界10米内浓度最高点进行监测,这里所说新旧污染源分界时间有明确定义:1997年1月1日前设立的污染源简称为现有污染源), 1997年1月1日起设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的污染源简称为新污染源。规定新、旧污染源也是为了有区别对待,新污染源所有项目无组织排放都是周界外10米浓度最高点,不存在参照点问题;旧污染源才存在参照点问题。这样立法的本意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空气质量,只要无组织监控点超标即可视为超标,无需再扣除参照点监测值。有的人认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两者之间有些矛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的监测点全部在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解释:“一般应设置於无组织排放源下风向的单位周界外10m 范围内,若预计无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点越出10m范围,可将监控点移至该预计浓度最高点。”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氟化物的监控点设在无组织排放源下风向2~5Om范围内的浓度最高点,相对应的参照点设在排放源上风向2~5Om范围内;其余物质的监控点设在单位周界外10m范围内的浓度最高点。”这下子要确定应该执行哪个标准让人有点头晕了,其实可以这样子分析:第一条原则,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这一点必须视情按规定执行。第二条原则,根据遵循的排放标准里的规定执行。第三条原则,教材里写的是一般规律,特殊的在各自的行业性排放标准里。第四条原则,规定点位的选择非常复杂的目的,就是要判断出污染源对环境的最大影响或判定污染因子的最大贡献值。有一种理解方式可供参考:2~50米距离范围可做为验收监测采用,10米距离范围可做为环境评价及现奖调查时采用。

  • 【分享】固定污染源 烟气 连续监测系统 技术要求 检测方法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发了两次附件发不上来[color=red]如果是附件比较大的话,你可以分卷压缩上传[/color]400K,不大,但不知道为何发不上来,再试验一次[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65098]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url]

  • 污染源排放检测标准

    现有污染源排放监测标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5378]火电厂排放标准[/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5376]污染源排放检测标准[/url]

  • 【转帖】烟气连续排放在线监测技术的应用

    [摘 要] 环境问题是当今世界的全球性问题之一,在环境问题中与电力工业密切相关的,对环境影响最为严重的是煤烟型大气污染,为了控制大气污染,国家法规要求不断强化,在加强污染治理的同时,对污染源监测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本文介绍了一种加热式直接抽取法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介绍了其系统配置。原理结构,测点位置选择,设备安装调试以及系统的标定和校验。[关键词] 烟气连续监测系统;安装调试;标定校验陈志勇(青岛发电厂,青岛 266031)[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93932]烟气连续排放在线监测技术的应用[/url]

  • 【转帖】关于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监测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监测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环函[2008]22号福建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监测有关标准问题的请示》(闽环保科〔2007〕16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中的有效数据是为计算有效小时均值设置的,不作为判定污染源排放是否超标的依据。《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 76-2007)中有关“仪器应能够每10s获得一个累积平均值,能显示和打印1min、15min的测试数据”的要求适用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适用性检测,10s累积平均值、1min、15min的测试数据用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日常运行中有效小时均值的计算。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要求的自动监测数据如有效小时均值、有效日均值和有效月均值与日常监督性手工监测数据均可作为实施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 二、按照《关于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中排污监测方法问题的解释》(环保总局公告2007年第16号)的要求,环保部门在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环保工作人员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超标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根据该公告的精神,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有效小时均值可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超标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日均值和月均值的使用可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确定。 三、《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4号)规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参照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体系结构设置。若地方排放标准未按上述要求制定,且排放限值宽于相应的国家行业型排放标准的,则该行业适用国家排放标准而不适用地方综合型排放标准。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 为什么要修订《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污染源在线监测是污染源排放实时动态监控的有效技术手段,为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提供依据,对提高环境监测的效率,提升环保监控的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现行的HJ/T 75-2007标准无法完全支持现阶段的环境管理,亟需修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责任主体更加明确,对在线监测设备的验收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是随着排污许可制和排污费改税的推进,排污单位需要说明自身的排污情况,并对自动监测数据质量负责; 三是由于环境管理要求的逐步加严和废气污染治理技术的迅速发展,现行的HJ/T 75-2007标准对自动监测设备的技术指标要求已经难以满足需要; 四是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要求,取消环保部门负责的有效性审核,改由排污单位对自动监测数据质量负责,因此需要对现行标准中与之不相适应的条款进行修订。

  • 【分享】污染源烟气、烟尘连续监测系统

    污染源烟气、烟尘连续监测系统点击次数:914 发布时间:2007-1-31 13:47:42污染源烟气、烟尘连续监测系统 主要技术内容 一、基本原理:定电位电解法就是电化学传感器在一定电位作用下,当被测气体通过传感器渗透膜进入电解槽时,发生电化学反应而产生电流,电流信号的大小与被测气体浓度成正比。其特点是:灵敏度高、测量范围宽、预处理要求条件不高,造价低。烟尘监测采用交流耦合原理,安装方便,维护量少。流速采用热式质量流量计,无须反吹。系统具有监测、校准自动切换、积水定时排放、数据定时上传、远程维护、远程故障诊断、管理中心将曲线、棒图、日报、月报、年报打印备案等功能。 二、技术关键:该系统采用自制的采样枪,有效地除去烟气中的灰尘,保证长时间不堵塞;半导体制冷技术实现汽水快速分离,确保系统可靠运行,提高监测精度。上述技术已获得了三项中国专利。 主要技术指标及条件 一、技术指标:烟尘:0~1000mg/Nm3;二氧化硫:0~10000mg/Nm3;流速:0~30m/s;温度:0~500℃;压力:-01~0MPa、0~01MPa。 二、条件要求:现场配备AC220V电源和电话线。 主要设备及运行管理 一、主要设备:1工控机AWS-825PB,2数据采集处理装置,3系统控制装置,4数据库管理系统,5数据通讯系统,6气体预处理装置,7气体成分分析装置,8EMS6交流耦合烟尘仪,9454FT热式质量流量计,10温度、压力检测装置。 二、运行管理:每月整理数据,将日报、月报及各种曲线打印出来;每三个月清理采样枪及气路。 投资效益 总投资49.58万元,其中设备投资47.58万元,主体设备寿命10年。运行费用2万元/年。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于2000年11月对该系统组织了鉴定,认为:该系统采用抽取式测量,较好解决了多级过滤除尘、半导体制冷、快速冷冻脱水等技术关键,消除了干扰,提高了系统的可靠性。仪器在现场运行一年多,稳定性较好。该系统具有监测、校准自动切换、数据管理与传输功能,还可对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远程查询、故障诊断等功能。该系统具有监测烟气其它污染物的扩展功能。该系统经检测表明,零点漂移、量程漂移、重复性、准确度符合企业标准,现场监测结果与国家标准方法监测结果有良好的可比性。

  • 【分享】HJ/T 354-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日常运行的技术要求,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方法和验收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的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的验收监测。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07月1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年08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97756]HJ/T 354-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url]

  • 各地开展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监测情况如何?

    汞是常温下呈液态的金属,由于其特殊的理化性质,被广泛应用于不同产品和工艺中。汞的使用与排放不当可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并危及人体健康与生态环境安全,成为国际上备受关注的全球性重大环境问题。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已从2010 年起针对全球汞污染问题就拟定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展开谈判。 我国是汞的生产、使用和排放大国,汞环境污染现状不容乐观。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包括汞在内的重金属污染进一步加剧,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 号),批复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国函〔2011〕13号)。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汞污染防治工作的批示精神,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初步摸清我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开展管理对策研究,应对关于汞污染问题的国际公约谈判,加强我国汞污染防治管理,我部决定从2011年4月起,组织开展全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评估工作。贯彻国务院关于汞污染防治工作的批示精神,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初步摸清我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开展管理对策研究,应对关于汞污染问题的国际公约谈判,加强我国汞污染防治管理,环保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评估的通知》(环办34号),决定从2011年4月起,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评估工作。

  • 在线监测系统运营解决方案

    [size=18px][color=#000000][font='宋体']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是环保监测与环境预警的信息平台。系统采用先进的无线网络,涵盖水质监测、烟气自动监测(CEMS)、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以及视频监测等多种环境在线监测应用;系统以污染源在线监测为基础,充分贯彻总量管理、总量控制的原则,包含了环境监理信息系统的许多重要功能,充分满足各级环保部门环境信息网络的建设要求,支持各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理与环境监测工作,满足不同层级用户的管理需求[/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1. [/font][font='宋体']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font][font='宋体']的构成[/font][font='宋体']一套完整的[/font][font='宋体']污染源在线[/font][font='宋体']监测系统能连续、及时、准确地监测[/font][font='宋体']排污口各监测参数[/font][font='宋体']及其变化状况;中心控制室可随时取得各子站的实时监测数据,统计、处理监测数据,可打印输出日、周、月、季、年平均数据以及日、周、月、季、年最大值、最小值等各种监测、统计报告及图表(棒状图、曲线图、多轨迹图、对比图等),并可输入中心数据库或上网。收集并可长期存储指定的监测数据及各种运行资料、环境资料备检索。系统具有监测项目超标及子站状态信号显示、报警功能;自动运行,停电保护、来电自动恢复功能;维护检修状态测试,便于例行维修和应急故障处理[/font][/color][/size][align=left][font='宋体'][size=18px][color=#000000][size=12pt]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特点[/size][/font][/size][/color][font='宋体'][/font][/align][align=left][size=18px][color=#000000][font='Symbol'] [/font][font='宋体']整合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与视频监测系统,在全面监测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的同时,还可以将企业现场的实时画面传送到环保局,实现污染源可视化管理。 [/font][/color][/size][/align][align=left][size=18px][color=#000000][font='Symbol'] [/font][font='宋体']采用GPRS无线数据传输方式,彻底摆脱“有线”的束缚,适用范围广,运行成本低。 [/font][/color][/size][/align][align=left][size=18px][color=#000000][font='Symbol'] [/font][font='宋体']利用GPRS无线网络实时在线的特点,建立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环境监理信息系统)的无线网络,及时准确地掌握各个企业污染物排放口的实际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的发展趋势与动态。 [/font][/color][/size][/align][align=left][size=18px][color=#000000][font='Symbol'] [/font][font='宋体']人性化的报警和预警功能,可以提醒管理人员及时地关注和处理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事件。 [/font][/color][/size][/align][align=left][size=18px][color=#000000][font='Symbol'] [/font][font='宋体']监测仪表的类型不受限制,只要在系统中进行相应的设置即可对任意仪表类型自动进行识别,从而扩大了系统的监测种类和应用范围。 [/font][/color][/size][/align][align=left][size=18px][color=#000000][font='Symbol'] [/font][font='宋体']涵盖在线监测的多种应用,包括水质在线监测、烟尘在线监测。 [/font][/color][/size][/align][align=left][size=18px][color=#000000][font='Symbol'] [/font][font='宋体']围绕污染源在线监测的核心,拓展了在环境监理方面的功能,使得本系统同时也是一套环境监理信息系统。[/font][/color][/size][/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18px][color=#000000][size=12pt]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功能[/size][/font][/size][/color][font='宋体'][/font][/align][align=left][size=18px][color=#000000][font='Symbol'] [/font][font='宋体']污染源规范化管理:[/font][/color][/size][font='宋体'][/font][font='宋体'][size=18px][color=#000000][size=12pt]依据总局和市局有关排污申报、环境统计等报表的要求,全面反映企业的各种基本信息和资料。 [/size][/font][/size][/color][font='宋体'][/font][/align][align=left][size=18px][color=#000000][font='Symbol'] [/font][font='宋体']污染源在线监测:[/font][/color][/size][font='宋体'][/font][size=18px][color=#000000][font='宋体']以图标、表格、图形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实时展现各排污口设备的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浓度、流量、排放量等信息,以及污染物排放的发展趋势与动态。 [/font][/color][/size][/align][align=left][size=18px][color=#000000][font='Symbol'] [/font][font='宋体']报警与预警:[/font][/color][/size][font='宋体'][/font][font='宋体'][size=18px][color=#000000][size=12pt]以声音、图标颜色变化、表格中数值的颜色、手机短信(向预先设定的手机上发送相应的报警信息)等形式提供多样化的报警功能。精确地描述超标数值,超标时间,超标排放量、超标排放介质量,为强化环境监理工作提供了详实可靠的依据。 [/size][/font][/size][/color][font='宋体'][/font][/align][align=left][size=18px][color=#000000][font='Wingdings']§ [/font][font='宋体']趋势预警:系统自动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实时汇总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及时、准确地掌握排污口的动态,对污染物排放量发展趋势过快的情况提前预警。 [/font][/color][/size][/align][align=left][size=18px][color=#000000][font='Wingdings']§ [/font][font='宋体']超标报警:当监测数据超出了系统设定的范围时,通过声光报警、短信报警等多种方式将超标排放的详实数据通知相关的管理(执法)人员。 [/font][/color][/size][/align][align=left][size=18px][color=#000000][font='Wingdings']§ [/font][font='宋体']故障报警:当在线监测仪表发生故障时,系统自动发出故障报警信号。[/font][/color][/size][/align][align=left][size=18px][color=#000000][font='Symbol'] [/font][font='宋体']统计与分析:[/font][/color][/size][font='宋体'][/font][font='宋体'][size=18px][color=#000000][size=12pt]将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和报警信息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类汇总与统计分析,充分满足各种统计要求。 [/size][/font][/size][/color][font='宋体'][/font][/align][align=left][size=18px][color=#000000][font='Wingdings']§ [/font][font='宋体']强化企业排放口的管理,以多种方式对污染物排放量、超标排放量、超标排放介质量、监控设备停运时间等重要指标进行统计,满足管理工作的需求。 [/font][/color][/size][/align][align=left][size=18px][color=#000000][font='Wingdings']§ [/font][font='宋体']实现对受控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管理,及时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发展趋势,为总量管理、总量控制提供基础依据。 [/font][/color][/size][/align][align=left][size=18px][color=#000000][font='Wingdings']§ [/font][font='宋体']汇总统计区域内所有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动态掌握和量化污染物的排放趋势,为区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削减提供技术支持。[/font][/color][/size][/align][align=left][size=18px][color=#000000][font='Wingdings']l [/font][font='宋体']污染源监控中心的组成[/font][/color][/size][/align][align=left][size=18px][color=#000000][font='宋体']管理监控中心[/font][font='宋体']:用于对环境污染源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管理的计算机平台,通过它对现场采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在监控中心应能对排污状况进行公示。能做到对排污单位进行数据查询,远程监控管理,自动输出各种数据信息报表,实现数据集中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并为建立市级、省级、国家级环境监察信息网提供基础源数据、通讯手段和管理平台。[/font][/color][/size][/align][align=left][size=18px][color=#000000][font='宋体']数据采集中心[/font][font='宋体']:与各种现场仪器装置连接,对各种现场采集的数据与信息进行整合,完成数据与信息输出前的加工、处理,同时接收和执行管理监控中心所发出的各种指令。数据采集中心采用全数字化的双向通讯传输,必须做到现场数据信息定时报,异常情况及时报,外来查询随时报。数据与信息的传输必须全程保真、可靠无误。[/font][/color][/size][/align][align=left][size=18px][color=#000000][/color][/size][size=18px][color=#000000][font='宋体']排污现场监控[/font][font='宋体']:能准确可靠地对流量、浓度进行计量、记录。配备设备运行监控装置对各种在线监测仪的工作状态进行监控。并具有自动执行装置,为污染物总量控制提供科学的管理手段[/font][/color][/size][/align]

  • 【资料】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装置校准规范征求意见函

    [size=4][font=宋体]各相关单位、各位专家、各位委员: 现将由河南电力试验研究院、河南电力试验研究院、河南电力试验研究院、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主要起草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参加起草的《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装置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发给大家,请对此提出宝贵意见。请尽快将意见寄回制定单位。或与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联系。对于由于时间紧迫带给各位的不便深表歉意。 此致 敬礼 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处[/font][/size]

  • 【分享】固定污染源监测基本知识

    一固定污染源监测基本概念 以烟道气的监测为例说明固定污染源废气的测定。基本概念(1)烟道气监测内容烟尘:浓度、排放量烟气组分:(氮、氧、二氧化碳、水蒸气、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硫氧化物、硫化氢等)浓度、排放量废气:排放量(2)基本参数监测方法规定,以除去水蒸气后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为基准表示烟气的测定结果。因此,计算有害物质排放浓度和废气排放量时,需要采用气体状态方程式将待测气体体积换算为标准状态下(0℃、101.3kPa或760mmHg)的干气体体积表示。完成换算需测定以下基本参数:烟气的温度、烟气的压力、烟气的平均流速、烟气的体积;同时应测定烟气中的含湿量,烟气除去水蒸气为干气体。(3)采样系统烟道气监测采样系统由采样装置、收集装置、冷凝和干燥装置、流量测量和控制装置、采样动力装置等组成,如图6-24所示。此外还配有测量状态参数的装置,如压力、温度和湿度测量装置。图6-24烟道气采样系统示意图(4)注意事项由于烟道内同一断面上各点的烟尘浓度和气流速度的分布是不均匀的,因此测定烟尘浓度和气流流速时,必须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多点采样。采样点的位置和数目主要根据烟道断面的形状、大小和流速分布情况确定。

  • 船舶压载水检测:美国VGP压载水排放标准解读

    [align=left]根据美国《FINAL 2013 VGP》规定,安装压载水处理系统的船舶必须定期对拟排放压载水进行采样分析,主要检测指标如下:l- 总异养细菌l-大肠杆菌l-肠球菌其中,使用活性物质的BWMS还需要监测排放压载水中的残留活性物质和衍生物。[/align][align=left][font='Arial',sans-serif]? [/font]VGP的要求监测采用压载水处理系统的船舶排放的压载水,这些压载水处理系统用于实现排放限制。[/align][align=left][font='Arial',sans-serif]? [/font]对于安装或使用该系统的船舶,在安装或使用该系统的第一年内,必须对压载水排放物进行2次生物指标符合性监测取样,并提供高质量的型式认可数据的设备。[/align][align=left][font='Arial',sans-serif]? [/font]对于有高质量数据的船舶,如果连续两次采样结果低于许可限值,则船舶所有人/经营者可以在第一年后将监测次数减少到每年一次。[/align][align=left][font='Arial',sans-serif]? [/font]但是,如果船舶所有者/经营者在任何取样事件中超过了许可限制,他们必须每年恢复监测两次,直到他们有另外两次低于许可限制的结果。[/align][align=left][font='Arial',sans-serif]? [/font]对于无法获得高质量数据的船只,每年必须进行4次监测。[/align][align=left][font='Arial',sans-serif]? [/font]对于所有船只,其中一个样本可以作为船只年度调查或其他调查的一部分进行,在第一年,其中一个采样活动可以作为系统安装的一部分进行,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align][align=left][font='Arial',sans-serif]? [/font]同时,如有必要,还必须监测设备产生的杀菌剂和残留物。[/align]针对船舶压载水检测,华碧海事有着专业的技术团队和全球性的服务网络,我们可以给船东、船厂、设备商等提供从等速取样、现场快检、详细分析以及实验室检测的全套解决方案,同时减少由于压载水处理系统异常带来的经济损失。联系袁工:18912625501

  • 【分享】HJ/T 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日常运行的技术要求,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运行单位为保障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稳定运行所要达到的日常维护、校验、仪器检修、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仪器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并规定了运行的监督核查和技术考核的具体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的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流量计等仪器设备运行和考核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07月1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年08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97757]HJ/T 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url]

  • 【原创】我想检测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有合适的规程或地方规程,我在网上查了好久,看到福建省计量院去年写了一个地方规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规程,请各位老师,能上传上来嘛!我想看看

  • 固定污染源在线比对监测

    最近在做固定污染源CEMS的在线比对监测的时候遇到个问题,我们在对烟气cems比对的时候,一直是按照环监总站在2010年发布的《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来做的,不管是水在线还是气在线。后面我发现有2个新标准出台,分别是《HJ 75-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和《HJ 76-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对于HJ 76-2017中有对检测方法的详细说明,那意味着现在的气在线的比对就要按照这个规范来执行了是吧?希望大神能帮我解答一下。

  • 【资料】不同通信平台在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的应用

    [size=4]环境监测在人类防治环境污染, 解决现存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 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协调人类和环境的关系, 最终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的活动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由于人力和物力的限制, 某些时候难以保证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而且污染源和污染程度经常受气象、风向以及其他季节性变化的影响, 是随时变化的, 传统的人工监测方法已不再实用, 甚至某些时候是无能为力。为了精确地、全面地掌握污染现状, 尽早发现环境的异常变化, 迅速作出污染预报,及时追踪污染源等, 建立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是相当必要的。而在线监测系统通信平台的选择是必须考虑的一大问题。1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通信的特点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获得的数据是监测系统的核心, 准确、快速地获取数据是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基础, 这就要求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通信应具有实时性和准确性的特点。数据通信平台所传输的数据, 必须具有自动保存和备份功能, 获得的数据可以以图标、表格及图形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实时展现各排污口仪器运行状况、 污染物的浓度、 流量以及设备的发展趋势与动态。 通过获得的监测数据, 可以从多种角度和层面来统计分析排污状况。 同时, 通过数据传输获取的数据续有安全性高的特点, 确保数据真实性和机密性, 可防止人为篡改。2 通信平台的种类 目前, 在线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中所采用的通信平台, 大概主要有有线公众电话网、 无线移动通信网、 有线专用网、 无线专用网、 有线电视网、 国际互联网以及卫星和微波中继站等。[/size]

  • 关于周期性生产的有组织排放源污染物监测问题,请不吝赐教!!!

    各位老师: 您好! 我们是一家第三方监测实验室,对于有组织废气监测一直比较小心,也一直觉得相对其他项目来说难度较大。前段时间发帖子咨询过这个问题,链接如下: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5684082,可能没引起坛子里各位大神的关注,故另开一帖,具体问题如下。 因单位本身实力和规模问题,一般都承接一些小型有组织排放源的监测,比如测定容量较低的锅炉污染物——最近的测一个燃气锅炉的颗粒物、SO2、NOx,生产周期约10min,废气为无废气处理设施直接排放(无引风机),按操作流程监测完毕含湿量、预测完流速后采样颗粒物(按生产周期采样),连续采样三次工况监测结果均不一样,流速等参数差距超过HJ 373-2007规定的±20%的规定;监测SO2和NOx时,我们用单独的烟气分析仪,因工况不稳定,数值变化较大,我们取了稳定的时候数据,没有超标,但实际仪器显示的有超标的数据。 新环保法实施后出台了对我们第三方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所以每次监测出数据都小心翼翼。各位老师,如果上述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小锅炉的工况不稳定应该怎么办,让企业解决他们因为锅炉为车间供气,直接调负荷不大可能,而且我们监测时为他们的正常工况;烟气监测是按照超标就算的原则报数还是怎么处理?因为咱们监测的为小时均值,仪器又无法显示平均,如果用光度法含氧量又没法监测;另还有就是第一次帖子里提到的折算问题,请各位的大神不吝赐教,多谢!!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9.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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