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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人民医院110.00万元采购培养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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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4/05/22 23:00:00
导读: 招标信息

详细信息

    乌恰县人民医院临床科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5-22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项目概况

    乌恰县人民医院临床科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ZFCG(ZB)-2024-053-1

    项目名称:乌恰县人民医院临床科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100000

    最高限价(元):1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恰县人民医院临床科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光固化灯、恒温培养箱等医疗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供货并调试安装完成,且投入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有效社保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恰县人民医院

    地 址:乌恰县健康路8号

    联系方式:0908-4622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图什市光明北路12号-博格拉A座四楼

    联系方式:18609088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8609088999









    附件信息:

    参数.doc

    210K


[来源:仪器信息网]

标签: 培养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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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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