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土壤专项仪器设备装备指南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19/08/30 08:50:43

       20166月,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正式颁布实施,同年7月,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通知,旨在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土十条”的顺利推进。


  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2016~2020年期间,为推动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任务,促进土壤环境质量改善,中央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的资金


官网通知.png

2016年7月财政部发通知

   2019年6月,财政部再次下发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新版的《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19办法.png

2019年6月财政部发通知

 时间转眼来到了2019年下半年,距离2020年的防治资金实施期限只有不到1年半的时间,专项资金目前执行的情况如何?目前主要出现了哪些问题?哪些区域还需要加强?......这些问题都是业内人士所关心的。

     2019年6月13日,财政部下达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保障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预算通知.png各省资金安排.jpg附件2.jpg附件3.jpg

  财政部在此次通知中明确列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排金额,全国共计50亿元人民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明确的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财政部在通知中点名了包括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等在内的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由于在本年度资金分配中的执行率较低,对其进行了资金扣减。足见财政部对此次专项资金的执行效果有着严格的要求。

  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单位来说,在剩下不到18个月的时间里,如何科学、合规、安全、有效地使用专项资金,是每个单位需要仔细考虑的大问题。    

 根据2019版的《土壤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细则的第五条规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包括:

(一)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监测评估; 

(二)土建设用地、农用地地块调查及风险评估; 

(三)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五)土壤污染修复治理; 

(六)支持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 

(七)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以及与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其他内容。

     2019版的《土壤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详见:http://www.mof.gov.cn/zhuantihuigu/cczqzyzfglbf/zxzyzf_7788/trwrfzzxzj/201907/t20190701_3288337.html  

  在“土十条”的全部工作计划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相关监测评估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是用时最长,工作量最大,出动人力资源最多,涉及仪器设备最多的一部分工作。特别是仪器设施装备部分,是各土壤检测实验室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确保“土十条”工作顺利推进,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途径。

  下表是省级/区域级土壤中心实验室设备设施装备清单,各单位可结合现有的实验室设施装备,合理安排专项资金,补缺升级,以合规使用专项资金为前提,以有力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相关监测评估为目的,提升土壤样品流转与制备相关仪器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的能力建设,为土地修复和土壤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设备清单.jpg

[来源:北京兰友科技有限公司]

logo
兰友科技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精选资讯 最新资讯 厂商动态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