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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镉污染:又一起极度恶劣的环保“瞒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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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2/01/30 15:54:59

  近日,在广西龙江河段发生的镉污染事件,就如同“酝酿”了许久的火山一样,突然间喷发了出来,以至于外界“定下神来”,才明白了事态的严重性。甚至连,柳州市委、市政府都发出了“打响柳江保卫战”的号召。尽管当地并未明言事态究竟如何,但种种迹象表明,广西镉污染的状况已是非常严重。

  另人尴尬的是,这起始于1月15日的恶性环保事件,直到春节之后的1月26日才被公之于众,也就是说,柳江镉污染事件,被人为的“延后了”。当地政府的这种行为,直接让镉污染的阴影,绕开了春节。虽然不知究竟是有意还是无意,但某种程度上,地方政府又一次成了这个“黑色幽默”的始作俑者。

  其结果就是,柳江上游糯米滩水电站的镉浓度超标近8倍,而且有近100多名国内环保、防控、冶金、地质等各领域的专家齐聚广西河池市,参与龙江重金属污染处置。

  其实,此次镉污染事件是继2011年8月云南盘江“铬渣污染”之后的又一次环保“群体事件”。但与上次不同的是,这次被足足“瞒报”了11天才公之于众,而且污染较上次严重的多;虽然类似龙江镉污染这样的重大公共事件并不是今天才有,也不是中国独有。在先发国家那里,许多“类似事件”也是不可避免、不得不付的代价。但与中国不同的是,西方国家面对此类“群体类事件”有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公众有知情权,及舆论的监督权,不会像中国这样等到事态“扩大化”后才被迫披露,而打“外界”一个措手不及。

  从上次云南的“铬渣污染”,人们看到了一家无视法律、置群众生命于不顾的企业;以及更有在监管上后知后觉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而这一次,有种种迹象显示,仍然不能排除污染企业和当地政府的一些官员,在抱着侥幸心里试图“躲过”这次危机。目前,我们并未看到地方政府及相关官员的任何道歉行为,更没有看到地方纪检和司法机关有介入到这起事件的调查中。

  有学者分析,在舆论空前发达的当今社会,就没有“不透风的墙”。政府及相关部门面对此类情况,应及时、公开、坦诚地使权威信息第一时间抵达公众,避免侥幸心理。这样才能有助于赢得对事件处置的主动权,并树立正向的信誉和政府形象。

[来源:财讯]

标签: 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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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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