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阳分局VOC检测仪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26 15:44汕头市

关键内容 VOC检测仪
开标时间 待定
采购金额 4.00万元
采购单位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阳分局
采购联系人 吴先生 查看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林小姐 查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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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阳区新增VOCs减排项目询价公告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4-26  


    潮阳区新增VOCs减排项目询价公告
    2024-04-26

    项目概况

    潮阳区新增VOCs减排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24QY038

    项目名称:潮阳区新增VOCs减排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潮阳区新增VOCs减排
    最高限价:人民币40000.00元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规范我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总量指标管理工作,根据《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汕市环[2022]199号)有关工作要求,拟征集第三方技术机构开展本项目。
    3.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询价通知书中的“采购需求书”。
    4.本项目属于自主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4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2.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7日 至 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方式:说明:获取询价通知书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询价通知书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阳分局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城柳园路

    联系方式:吴先生 0754-83831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联系方式:林小姐 88080038-8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0754-88080038-8028

    附件下载: 采购需求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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